景区管理制度之广播管理制度
一、播音要求
1、必须用标准的普通话进行播音。
2、必须由播音员进行播音,其他任何人员不能播音。
3、播音音量适中,语速中等,音质明亮和柔美,语言流
利无错别字。
4、广播词必须先默念几次,以求词句的顺畅。
5、播音的开始与结束必须用文明礼艇用语。
二、播音的内容
1、常规内容
常规内容包括北湖区区情、区歌、景区各景点简介 、文
明宣传、景区管理制度、城市管理“十不准、十处罚”规定
等内容。
2、紧急内容
紧急内容包括火警、儿童丢失、紧急疏散、雷暴雨、停
电等事件。
3、安全广播
安全广播包括提醒顾客关于防火、防盗、看护儿童等方
面的内容。
4、其他广播
其他广播包括景区大型活动的宣传、顾客寻人启事、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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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启示、失物招领等方面的内容。
5、音乐播放
根据季节和天气不同, 播放相适应的音乐。周末节假日、
活动开展期间及人流较大时,音乐以欢快、热烈的节奏为主,
广播频率适度增加。
三、广播室的管理
1、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广播室;
2、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3、非经允许,除播音员外,任何人不得动用广播室设
备,或对外播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