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旅游安全管理制度
工总则
1.1 确保景区游览秩序正常,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和景区的安全。
1.2 本规定适用于景区的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
2 职责
2.1 场务管理部门负责景区的游览秩序、日常安全保卫、消防安全及贵宾接待的
保卫工作。
2.2 场务管理部门负责施工现场及用电安全,鱼责消防报警设施维护保养。
2.3 各部门按照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做好安全工作。
3 工作程序
3.1 游览秩序的维护和日常安全保卫工作
3.1.1 场务管理部门实行量夜定岗近查制度,负责景区游览秩序的维护和日常安
全保卫工作。
3.1.2 场务管理部门的保安人员负责本景区闭园后及晚问维护景区的日常安全保
卫工作。
3.1.3 景区的保安人员要做好交接班工作,填写执勤记录。
3.14 景区门卫负责对进出景区的员工、车辆进行检查、登记工作。
3.1.5 景区保卫人员按照值班查岗规定值班和检查景区内的秩序
3.1.6 景区各部门均应在开园期间协助做好景区游览秩序维护及安全工作。
3.1.7 景区如发生突发事故,按《景区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处理。
3.1.8 景区保卫部门接到上级保卫部门或景区领导下发的贵宾接待计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