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资金管理制度
一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系统内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润率,保证资金安全,特制定本规定。本制度适用于江南**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及其他资金。
二 资金管理体系
第三条 公司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资金管理体系。子(分)公司资金运用应当在子(分)公司资金预算范围内使用。资金管理的职责分工如下:
总经理是公司资金管理第一负责人,对全公司的资金管理进行授权和审批管理。
财务总监主管公司资金管理,对资金管理负领导责任。
总部财务部经理和总部委派的子(分)公司财务部经理分别对公司总部和子(分)公司的资金管理负主要责任。
资金管理岗位的会计人员是资金管理业务的具体经办人,对资金管理负直接责任。
第四条 总公司及各子(分)公司财务部要根据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原则,分别设置会计、出纳岗位,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做到账款分离。
第五条 子(分)公司财务部应每日向总公司财务部汇报资金帐户结余额。在不影响子(分)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总公司财务部有权调剂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