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律师对司法公权力的制衡
摘要: 律师是干什么的?国家为什么设立律师制度?这是我国律师制度恢复以来一直在争论又一直没有解决好的问题。本文从权力制衡的意义上,对我国律师在司法体系中应有的地位和作用作了新的阐释,提出了“律师是司法公权力的制衡者”的命题,并对如何实现律师制衡司法公权力的功能作了概括性的制度设计。在对律师重新定位的基础上,对“律师”的定义也作了新的表述。
关键词:律师 制衡 司法公权力
律师是干什么的?国家为什么要设立律师制度?在我国律师制度恢复20多年后的今天,我们还在讨论这样的问题,似乎有点奇怪。其实,这是正常的,也是必然的。律师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我国律师社会地位不高,执业权利受限,作用难以正常发挥,这些都是司法制度不完善所造成的。目前,我国的司法体制正酝酿变革。从理论上弄清上述问题,对于健全、完善我国的司法体制,搞好司法体制改革,是大有裨益的。
一、从权力制衡的角度重新认识律师的定义和作用
律师的定位与定义,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现行《律师法》中关于律师的定义:“本法所称的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