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XX幼儿园文件
XX幼发 [ 20xx ] XX号 签发人:XXX
幼儿园班级活动单元基本办园条件标准
为加强幼儿园建设和管理,提高幼儿园办园水平,促进幼儿园办园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满足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所指幼儿园是对3—6周岁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本标准共分为设置与规模、园舍建设、设施设备、教职工配备、经费保障、保育教育、园务管理等7个部分46条。本标准是我省幼儿园要求达到的基本标准(本标准中涉及相关内容,凡国家出台相关最新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是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划、设置、评估、管理幼儿园的重要依据。小规模幼儿园、幼儿班的基本办园标准由各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一、设置与规模
1、幼儿园设置应按照“因地制宜、规模适度、就近入园、方便接送”的原则,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要求,结合人口密度和分布以及生变动趋势,综合考虑交通、环境、服务半径等因素,总体规划,合理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