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出差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统一、规范公司员工出差管理事项,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总经办、各分、子公司、办事处因公出差的各级员工,出差涉及事项均须按本制度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涉及审批的事项中,主管领导因故无法实施的,可指定代理人或指定授权人代理实施,未经明确权限的人员代理无效。
第二章 出差管理细则
第四条 出差类型
(一)近距离出差。即为当日出差可往返者。
1、近距离出差之乘车费用,凭乘车证明可予以实际报销。
2、近距离出差人员不得在外住宿,但因实际需要住宿的,事先按程序向主管部门及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按远途出差办理,如是临时情况需住宿的,则需要电话申请、批准。
3、近距离出差一般情况下公司不派公务车,且不得乘坐出租车,特殊情况下需要派公务车或乘坐出租车的,事前须填写《派车单》由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核批准方可予以派车或报销。
(二)远途出差。即出差必须在外住宿者。
1、远途出差之交通费凭票实际报销。
2、远途出差在其区域内有公共汽车或火车的,须乘坐公共汽车或火车,因时间紧急或其他特殊原因可乘出租车或动车或飞机(但须事前申请批准方可)。
交通工具标准
类别 火车(含动车、高铁) 轮船 飞机 汽车 备注
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 根据需要确定出行工具
副总经理 高铁一等座 二等舱 飞机经济舱 实报实销
1、 出差交通工具标准中,该表中是最高乘用标准。
2、执行油补的不执行
该标准报销
总监/大区经理 高铁二等座 二等舱 需提前报备 实报实销
部门经理/省区经理 高铁二等座 三等舱 需提前报备 实报实销
部门副经理/区域经理及以下高铁二等座 三等舱 需提前报备 实报实销
3、自备车辆出差者,公司可补贴适当的油费,但不报销交通补贴费。
4、出差人员之交通工具,除可利用公司或本人车辆外,以乘坐公共汽车、火车为原则。但因特急事宜,经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改乘飞机。
第五条 出差签核程序
(一)个人申请出差
1、出差人员须提前 2~5 日提出书面出差申请,做好书面出差计划,填写《公出申请单》。并按以下程序进行审批。
出差管理制度 编号 JX-RLZY-05
管理部门人力资源部 财务部 版次 A/0 页次2 / 4
2、公司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含副经理)或分、子公司经理出差,须由分管领导审核、常务副总经理签批,报公司行政部备案方可(可通过电子邮件或微信方式申请审核)。
3、部门主管及以下人员出差,由分管领导根据实际需要安排,报行政部审核,分管副总经理最后签批,超过 3 天的由常务副总经理签批。
4、所有的因公出差单在签批完整后提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公司指派出差。
1、即由公司领导根据工作需要指派出差的。
2、指派出差的,受派人填写书面《公出申请单》,指派人及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
(三)其他规定
1、员工出差时限由有权限审批的领导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出差。
2、因公务紧急,未能按公司规定办理出差手续的,出差前可由通讯方式(电话或微信)请示批准,并委托部门员工或同事予以代办出差手续,出差结束后补签字。
3、出差员工(公司副经理以上人员需向主管领导报备)在出差前须到管理部办理出差登记,并将通过审核的出差申请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4、出差期间,因工作实际需要延长出差时间的,须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并将批准结果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5、因病或意外事件需要延长出差时间的,回公司后提供相关的有效证明,经调查核实后,补办相关请假事宜手续。
6、出差人员到达出差目的地后,须第一时间向行政部报道,如不执行的,不予报销。
第六条 出差费用标准及相关规定
(一)出差费用标准
1、出差住宿报销标准出差住宿报销标准(元/天)
类别 北上广深 省级城市 地市级城市 县级城市 备注
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 实报实销
1、公司特别安排的活动除外;
2、由客户招待安排的不核销费用;
3、二人同性同行的,住宿按一人报销;
4、晚上在途的,不核销当日住宿费;
5、报销人除提供酒店发票外,还应提供酒店电话,以便核查。
副总经理 400 300 250 200
总监/大区经理 350 260 220 180
部门经理/省区经理 300 220 190 160
部门副经理/区域经理
及以下250 180 160 140
2、餐费标准如下:
(1)公司所有出差人员餐费标准为 60 元/日(早餐 10、中餐 20、晚餐 30),餐费不需发票或收据。
出差管理制度 编号 JX-RLZY-05
管理部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版次 A/0 页次3 / 4
(2)出差到集团、分、子公司或其他单位的,对方提供就餐的,不再报销相应餐费补助;
(3)出差地酒店提供早餐的,不再报销相应早餐补助。
(二)销售部门人员出差规定
1、销售部门人员出,根据公司年度核定的差旅费用,由分管领导进行出差时间及差旅费用的预算计划,报常务副总经理进行审核,总经理签批,签批后分管领导根据计划安排部门员工出差及控制差旅费用。
2、销售主管领导严格审核销售人员的出差时间、出差路线,做好差旅费用控制。
第七条 出差费用预支及报销程序
1、报销规定
1)、住宿费用按标准报销,超标部分自付,低标不补。由对方接待或公司安排的餐饮费、住宿费、交通费、交际费公司不予重复报销。
2)、交际费用额度事先经常务副总经理审核批准,后经总经理签批方可。
3)、所有报销项目均需凭发票或正规票据报销、如若确实无法取得正规收据(例如坐机车..等等),可由主管判定核可,不得虚报、冒领,上述情形一经查实,除追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