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规范守则
一、职业准则
(一)基本原则
1、 公司倡导正大光明、诚实敬业的职业道德,要求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2、 员工的一切职务行为,必须以公司利益为重,对社会负责。不做有损公司形象和名誉的事。
3、 公司提倡简单又好、坦诚平等的人际关系,员工之间应互相尊重,相互协作。
(二)员工未经公司法人代表授权或批准,不能从事下列活动:
1、 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
2、 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或证明
3、 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体发表任何意见、信息
4、 代表公司出息公众活动
(三)公司禁止下列情形兼职
1、 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或资源从事兼职工作
2、 兼职于公司的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
3、 所兼职工作对本单位构成商业竞争
4、 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
(四))公司禁止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
1、 参与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经营管理的
2、 投资于公司的客户或商业竞争对手的
3、 以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的
4、 以直系亲属名义从事上述三项投资行为的
(五)员工在对外业务联系中,若发生回扣或佣金的,须一律上缴公司财务部,否则视为贪污。
二、行为准则
(一)工作期间衣着、发式整洁,大方得体,禁止奇装异服过于曝露的服装。
(二)办公期间不从事于本岗位无关的活动,不准在上班时间吃零食、睡觉、干私活、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刊。
(三)禁止在办公区内吸烟,随时保持办公区整洁。
(四)办公室接听电话应使用普通话,首先使用“您好,博士日盛装饰公司”通话期间注意使用礼貌用语。如当事人不在,应代为记录并转告。
(五)禁止在工作期间串岗聊天,办公区内不得高声喧哗。
(六)遵守电话使用规范,工作时间应避免私人电话。如确实需要,应以重要事项陈述为主,禁止利用办公电话闲聊。
(七)私人资料不得在办公室打印、复印、传真、
(八)未征得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计算机,不得随意翻看他人办公资料物品。如需保密的资,资料持有人必须按规定保存。
(九)根据公司需要及职责规定积极配合同事开展工作,不得拖延、推诿、拒绝;对他人咨询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食物应就自己所知告知咨询对象,不得置之不理。
(十)为保障公司高效运行,员工在工作中有义务遵循以下三原则;
1、 如果公司有相应的管理规范,并且合理,按规定办。
2、 如果公司有相应的管理规范,但规定有不合理的地方,员工需要按规定办,并及时向指定规定部门或和人提出修改建议,只是员工的权利,也是员工的义务。
3、 如果公司没有相应的规范,员工进行请示的同时可以建议指定相应的制度。
三、惩罚条件
1、违法犯罪,触犯刑律者
2、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谋取非法利益,致使公司名誉蒙受重大损害者
3、贪污挪用公款或盗窃、蓄意损害公司或他人财物者
4、虚报、擅自篡改记录或伪造各类年报、报表、人事资料者
5、泄露科研、生产、业务机密者
6、谩骂、殴打同事领导,制造事端,查证确凿者
7、工作时间打架斗殴、喝酒肇事妨害工作生产秩序者
8、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规定措施
9、管理和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损失者
10、遗失经管的重要文件、物件和工具,浪费公物者
11、谈天嬉戏或从事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
12、工作时间擅自离工作岗位,致使工作发生错误者
13、因疏忽导致设施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
14、工作中发生意外而不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者
15、对有期限的指令,无正当的理由而未如期完成者
16、拒不接受领导建议批评者
17、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培训课程者
18、发现损害公司利益,听之任之者
19、玩忽职守或违反公司其他规章制度的行为
四、奖惩相关规定
1、行政奖励和经济奖励可同时执行,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可同时执行,奖惩轻重酌情而定。
2、获奖励的员工在以下情况发生时,将作为优先考虑对象:
(1)参加公司举行或参与的各项社会活动
(2)学习培训机会
(3)职务晋升、加薪
(4)公司高层领导年终接见
3、一年内功过相当可抵消,但前功不能抵后过。可相互抵消的功过如下:
(1)大过一次与大功一次
(2)记过一次与记功一次
(3)警告一次与表扬一次
4、表扬三次等于记功一次,记功三次等于大功一次,记过三次立即开除。
5、各项奖罚事件,需书面通知本人,酌情公布,同时记录备案,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受处罚员工如有不服可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人事部门及相关管理人员申诉,经核查后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申诉员工。
6、如有下列情形,公司将视具体情况给予特别奖励并提供晋升机会:
(1) 为公司创造显著经济效益者;(2)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3) 为公司取得重大社会荣誉者;(4)为公司改进管理制度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