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环保部 部门职能说明书
部门名称
安全环保部
直接上级
副总经理
下属分部门
环安科
职责
概述
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环保工作,保护环境确保安全,维护公司正常采矿秩序。
工作
权限
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发展提出建议的权力;
安全、环保管理目标制定建议权;
安全环保措施、管理方案监督权、检查权;
安全环保事故分析会召集权;
安全环保档案、台帐的建立、保管权;
在部门职责范围内按制度自主开展各项工作的权力;
本部门人员的录用、解聘建议权及工作调配权;
有权考核部门人员,决定内部奖惩,并提供薪酬分配建议;
根据工作需要,要求其他各部门提供相关信息、资料、需求的权力;
考核、反馈相关部门工作绩效的权力;
公司规定、上级主管授予的其他权限。
工 作 职 能
制度管理
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管理的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指示,制订、修订安全技术规程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确保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
制订、检查环境保护防范措施、管理方案,并确保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
不断完善本部门各项管理制度,建立明确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标准。
目标计划
组织制订环境管理、安全管理目标和分解目标;
制订公司安全、环保工作计划及部门工作计划。
外部联络
积极主动与上级相关机构联系,确保本公司的环境运行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进行公司内部环境合规性评价。
环境评估
组织公司管理体系范围内环境因素的识别,确定重要环境因素,制订环境运行控制程序,制订公司应急响应计划,并适时进行评审;
组织实施公司区域内及与公司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