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校区学生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理
赔办理相关事项的通知
湛江校区学生:
大学生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已于2014 年 11 月 26 日起生
效,现将现将各理赔办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在2014年9月1日起至11月26 日因注射狂大
疫苗、意外伤害或住院但未到市社保局办理理赔的同学,请
备齐以下资料交到学院校医室李春雅老师处代为办理: (D)用
药清单、(2)诊断证明书、(3)发票(前三项必须盖有医院的章)、
人)身份证复印件、(5)银行卡复印件《不含淘宝卡) 或个人银
行活期存折复印件。
二、自2014 年11 月27 日起 凡住院的学生请务必直
接在医院办理理赔,出院后再办理的社保局不再受理。 学校
校医室为校内定点门诊,正常上班时间内确需到校外看病的
学生必须通过校医室霍金平医生同意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