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废料管理制度
为保护公司各类资产安全完整,维护企业利益,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江南**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
本制度所指废料包括以下物品:
生产中产生的在本公司已无利用价值的边角余料等生产废料;
生产中产生的无修复价值的报废产品;
各工厂报废的无修复价值的生产工具;
外购材料附带的有回收价值的、不需退还供货商的包装物和包装材料;
其他有回收价值的废旧物资。
凡有回收价值的废料,均应由物流部统一回收,按废料的大类和品种进行分类保管,并建立保管帐。
各类废料向仓库移交由产生部门负责,废料入库时需办理如下手续:
1.废料产生部门填写废料入库单,安排专人将废料送至仓库;
2.仓库保管员对废料进行验收过称,并开具一式四联的废料入库单,保管员、财务部、送废料单位、送废料部门会计各一份;
3.保管员根据废料入库单按日登记废料保管帐。保管员必须保证废料的安全完整,做到帐实相符。
4.财务部依据废料入库单登记废料明细帐,并设报废原材料、报废产品、包装物、报废工具以及其他废料五个子目录。
废料的销售由公司制定人员负责,并严格遵循下述原则:
1.公开、透明原则:废料的销售客户、价格要公开透明;
2.内部控制原则:废料销售价格要经过申报、审核、批准三个环节;
3.利益最大化原则:废料销售价格要从高掌握;
4.废料加工优先原则:凡可以利用公司产生的废料进行加工的,一律优先进行加工。
废料销售程序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