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工程技术交底纲要
为保证 2011 年工程施工的顺利开展,做好电气施工技术、质量管理工作,
应公司要求制定这套电气技术交底纲要,作为公司对施工队的交底纪要, 请相关
方仔细阅读,深刻理解,并在工作中贯彻落实。
1、今年材料上报工作继续由技术负责人执行,但关于责任的划分更加细致、合
理。主要是针对这几种情况:
《1) 接到施工图后,技术员和技术负责人应立即组织审图,由技术负责人汇总
发现问题, 共同研究,并应与设计人员核实,未子核实或者暂无法核实的应暂停
报料,若由于图纸较明显错误及未与设计及时核实而导致单位材料采购错误、安
装错误、无法投产、无法通过验收、不能结算材料价款的,应由技术员、技术负
责人共同承担责任。
《2) 图纸不全昌尽力搜寻,仍未找到的,若影响材料上报,则可以暂缓报料,
并将此情况汇报技术组相关领导,由领导决定。
《3) 无论手写料表或打印料表,在上报材料时,材料组工作人员应就有异议之
处、不清晰、不完整之处、明显错误处向技术负责人、工程师求证、或向主管材
料的副队长、技术员求证,求证结果应在料表上加盖原编制人员名章 (或签字);
未予求证,任赁主观腌测上报材料,造成损失应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4) 关于施工过程中图纸调整的,若涉及更改重要设备型号、减少大宗物资的,
应及时告知材料组相关人员,并补充填报料表核减、变更相关材料,重新申报。
涉及变更的,重新申报材料、核短材料料表中应附联络单或其他证明材料,由于
图纸调整的,应在料表后附最新图纸〔代表性的复印件一页)。
《5) 施工现场出于企业整体利益考虑,改变、代用、利旧原设计材料: 由技术
员提出的,应由技术员书面请示技术负责人,经研究后再决定是否改变、代用、
利旧原设计材料; 由技术负责人提出的,应书面报告技术组领导会同项目经理共
同确定签字,并形成纪要; 由材料组〈平库存原因) 提出的,应书面请示技术负
责人或工程师, 研究决定。若主张人等未及时书面请示、 告知, 擅自改变、代用、
利旧原设计材料并造成损失或埋下隐患的,扣除小队相关工时,核实、追究执行
人员责任。
《6) 对于设计变更、联络等改变原设计的,应待办完手续后上报材料。若由于
手续未办理完,而生产急需施工,由项目经理会同技术组共同制定报料程序,生
产坚持报料的应由项目经理批准。施工后若发生设计变更、联络、签证等不能办
理、不同意办理、型号及数基不予批准的情况,应由项目经理负责。
《7) 料表上的任何更改必须由编制人签字或盖章,否则一律无效,发生问题应
由擅改料表人员负责-
《8) 重大设备、大呈材料料表必须由技术员、技术负责人、电气项目经理、工
程师共同签字,方可上报。对于少量的、急需的可以暂由电气技术负责人、电气
项目经理、 工程师签字上报, 并应通知技术员.。 急需的材料可由电气技术负责人、
电气项目经理请示工程师后签字上报,工程师补签-
《9) 材料组应保证料表原件完整齐全,并应准许技术负责人、技术员查询翻阅
料表,对其提出的问题应配合解答。
《10) 上报材料时发现原设计没有具体型号、或报料人忘记抄写型号 应向编制
料表人员求证: 结果无需型号的,应予以上报; 忘记抄写型号的应由技术负责人
补充并加盖名章后上报, 必须有型号才能上报,而又需设计确定型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