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规范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加强全体员工的纪律意识,进一步优化公司的管理体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基本定义
◆ 迟到:按规定上班时间未进入工作岗位打卡签到,视为迟到。迟到30分钟(含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计算。
◆早退:按规定下班时间提前离开工作岗位的视为早退,提前30分钟(含30分钟)以上离岗的按旷工半天计算。
◆旷工:未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而无故缺勤;或请假未经批准私自休假者;各种假期愈期不归,又无续假手续者;或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者;或违纪、违规行为造成的缺勤;或未办完离职手续而擅自离职的,视为旷工。
处罚标准
◆迟到、早退:每发生一次罚款 20 元,月内累计超过五次者,扣罚本人当月 1 %工资,超过十次(含十次)者,扣罚本人当月 1.5 %工资。
◆旷工:旷工半天者,罚款 50 元,并扣除半天基本工资的3 倍;旷工一天者,罚款 100 元,并扣除一天基本工资的3倍;累计旷工二天者,罚款 100 元,并扣除两天基本工资的3倍;累计旷工三天(含三天)以上者,罚款100元,并扣除三天基本工资的3倍,同时视为自动离职,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考勤规定
第5条 上班时间规定
后勤部: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30
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六,周日休息,休息日及工作时间原则上按规定执行,如变动、特殊情况以公司通知为准。
工作日内需每天两次打卡:
A.上午上下班必须打卡、上午上班打卡时间段为上午
9:00以前,下班打卡时间段为17:30以后。
注:如特殊情况未按以上规定时间打卡,可按实际到岗时间打卡,后可经领导批准后申请补卡。
打卡规定
A.公司所有员工实行打卡上班,上下班必须按第5条规定打卡。
B.每天上班后到指定打卡处进行打卡上岗。
C.如因临时原因无法准时到达公司,须与规定上班时间之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
D.因公外出或因其他公务等,上班或下班未打卡者,必须于上班后或次日下班前由各主管领导核准并说明理由补卡。
E.忘记打卡的员工, 需要其直接上级核实,情况属实的,后将漏掉打卡的时间经经理同意后给予补签。
F.公司领导及部门经理须带头执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办事。
G.总经理办公室是考勤管理的监督部门,各部门为分管部门。公司综合部负责监督员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为者予于纠正,并作记录,总经理办公室不定期监督检查员工出勤状况。
第7条 考勤统计时间
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计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月初1-2号由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所有员工的考勤进行审核。审核后考勤提交财务部作为制作工资的依据。
请假管理制度
第三章 各种假期规定
第9条 请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等。
◆病假:员工因病休假,需持有医院出具的医院诊断(三天以上),基层人员有事打电话请假、方可休息。因急诊,不能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应用电话向有权限批假者请假,并在24小时内持急诊证明(病历、检查报告、医疗发票等)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事假处理。
◆事假:员工确因有事需休假,应以不影响工作为前提,须提前2个工作日向部门负责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确因特殊情况来不及提前请假时,应用电话向有权限批假者请假,经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工伤:凡在工作中因发生事故而受到的伤害,经由所在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