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为了加强公司人员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出勤及缺勤处理流程,特制定本规定。
适用范围:
2.1 适用企业:公司。
2.2 适用人员:正式员工、试用员工、实习生、临时人员(含退休返聘人员)。
职责
3.1部门负责人:
根据权限审批部门工作人员(含非隶属本部门但工作关系在本部门的人员)的在岗时间、缺勤、异常单、公出、出差、加班等,严格根据考勤制度进行审批,并负责监督本部门的考勤工作。
3.2 部门HRBP:
3.3.1 负责工作部门人员考勤数据的检查、考勤工作的监督、奖惩提报等工作。
3.3.2 负责本部门人员连续旷工或累计旷工达上限后的7个工作日内提报并办理该员工劳动合同解除手续。
3.3.3 负责所在工作部门请假人员提交的相关请假凭证的审验。
3.3 部门助理
负责本部门人员考勤数据的汇总、统计、处理、审核等工作,确保考勤数据的统计及时、准确。
3.4 人力资源部:
负责考勤制度的设计,解释,宣导;各部门提报的考勤数据的汇总及抽查、考勤工作的监督等。
3.5 财务部:
根据人力资源部提交的月度考勤报表核发员工的工资,根据各部门提交的相关单据核发实习生及临时人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