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作业流程
1.0 目 的:
规范采购作业,使物料申购、采购得到有效管理和控制,特制订本流程。
2.0 范 围:
适用于所有采购物品的采购作业及不合格品退货作业。
3.0职 责
3.1副总经理:负责物料申购与采购订单的最终审批。
3.2采购主管:负责采购订单的审核。
3.3采购员:负责物料采购作业、交期的跟进及与供应商的沟通等工作。
3.4外发员:负责采购成品、半成品及外发加工作业。
3.5仓 库:负责来料种类、数量的验收;对来料不良的退货作业,以及对供应商来料数量与及时性的统计、评估。
3.6品质部:负责来料、外发加工、外购成品、外购半成品的检验判定。
4.0作业内容
4.1供应商的选择与评估
4.1.1 对提供大宗原材料的供应商,采购员应搜集供应商的相关资料,通过有效的途径调查其综合实力:企业信誉度,供货能力、产品品质、产品价格水平等,主管确认后,可通知供应商提供样品,样品经品质部确认合格后可列入备选供应商。
4.1.2外发加工供应商及提供半成品与成品的供应商,采购部应组织相关人员对有意向合作的供应商现场进行审核,评估供应商的生产加工能力及品质控制能力, 外发员填写《供应商调查表》,并通知评估合格的供应商提供样品,样品经品质部确认合格后可列入备选供应商。
4.1.3采购员通过比价及与供应商议价后,由供应商签回《报价单》确认物料价格,经主管审核,副总经理审批将供应商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
4.1.4 辅料供应商经采购部主管审核,副总经理审批,可直接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经总经理与董事长特许批准的供应商可直接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
4.1.5采购部应将《合格供应商名录》提供一份给财务部备案,以作财务部核查支付货款。
4.1.6每年度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的内容包括物料的品质、交期、价格及提供的服务,综合考核不合格的供应商经主管审核,副总经理审批后,取消合格供应商资格。
4.1.7 采购员进行采购作业时,必须选择《合格供应商名录》中的供应商进行交易,否则财务部不予核账付款。
4.2 作业流程
4.2.1 生产原料由计划员根据销售部的订单与安全库存量,制订物料需求计划由厂长审核后交采购部,采购部负责签收、登记。
4.2.2生产辅料由生产部以《申购单》形式提出,经厂长审核,副总经理批准后交采购部作业。
4.2.3日常办公文具、辅材、劳保用品等由人事行政部统一按月申购,经厂长审核,副总经理批准后交采购部作业。
4.2.4各部门需求的其他物资,由部门主管以《申购单》形式提出,副总经理批准后交采购部作业。
4.2.5采购员核实接到的物料料需求计划及《申购单》,并依据物料采购周期、最小订购量、供应商资料等进行分析,在1个工作日内编制《采购订单》。如发现交期、数量不能满足要求,应在2小时内反馈给计划员或申购部门,经协商一致后重新制单。
4.2.6采购员将《采购订单》送主管审核,呈副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实施采购作业。
4.2.7人民币10000元以下的副总经理签核生效,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的订单须经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后方可生效;
4.2.8采购员将审批后的《采购订单》在2小时内传发给供应商,并要求供应商在1个工作日内回签,属补料和紧急请购物料要求在2小时内回签。
4.2.9采购员在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