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不缴或少缴工伤保险费的后果是什么?
答:
企业不缴或少缴工伤保险费会有两方面的不利后果:
1)补缴保险费、滞纳金与罚款。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有权责令企业限期缴纳或补足,并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企业拒不缴纳的,征收机构可以查询企业存款帐户,申请行政部门决定从企业帐户划拔应缴的保险费用,企业帐户资金不足的,企业须提供担保,否则征收机构可以申请法院拍卖、扣押、冻结企业等价财产抵缴保险费。
2)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企业未参加工伤保险而员工发生工伤的,由企业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企业少缴工伤保险费的,员工发生工伤后,企业需补足员工因少缴保险费的损失部分,包括企业应承担的和原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费用项目。
参考法规:
1.《社会保险法》第41条;
2.《社会保险法》第57条第1款、第2款;
3.《社会保险法》第58条第1款;
4.《社会保险法》第63条第2款、第3款;
5.《社会保险法》第86条;
6.《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
例:
杜某是北京一家公司员工,与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
2007年5月22日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