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租赁合同
出租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承租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租赁条款,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履行。
一、甲方同意将座落于 空厂房租赁给乙方。厂房建筑面积 平米。
二、租赁期限:乙方承租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
三、租金:该厂房每平方米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承租期内的水、电费及其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任。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应交纳人民币 元整给乙方。作为租赁该厂房的押金。租赁期满后甲方将无息退还乙方。
四、付款方式:乙方以季度以现金方式向甲方缴纳该季度租金人民币 元整。
五、乙方必须依约支付租金。若拖欠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