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进出口公司财务审计制度
第一节 资金管理
第一条 股份公司集中对紧密层成员(指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企业)的资金进行统一筹措和调配使用,根据各成员企业收、付汇考核指标和注册资本,结合上年度经营实绩确定授信额度。股份公司财务部负责资金管理具体实施。
第二条 各成员企业授信额度由定额内借款、定额外借款、出口押汇(贴现)、进口开证等组成。定额内借款按上年出口收汇实绩每美元配1.2元,按上年进口付汇实绩每美元配2.4元周转4次,季末按考核基数完成进度进行相应调整,年末按实际收汇、付汇实绩清算;出口押汇(贴现)按上年出口收汇实绩每美元配0.15美元周转 4次,与各成员企业股本金折美元之和(汇率参照年初外汇中间价);进口开证每美元配0.4美元周转4次,与各成员企业股本金折美元之和(汇率参照年初外汇中间价)。各成员企业最高授信额度由定额内借款额度与押汇(贴现)额度之和,超最高授信额度借款时,需另行办理抵押担保手续,并以经营责任人个人财产作担保办理定额外借款。
第三条 各自属生产企业定额内借款:列入考核体系的,按年初销售考核指标每元配0.2人民币周转 4次计算,季末按考核基数完成进度进行相应调整,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