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进出口公司薪酬制度
第一节 工资、奖金、福利的规定
第一条 工资、奖金实行总额控制
(一)分公司、子公司的奖金总额控制在公司税前利润(毛利润)的30%。
(二)在计算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奖金总额时,基本工资按人均(不包括分公司、子公司经理)每月2000元计算,超出部分绩效工资列入奖金总额。公司对员工的福利待遇和特别奖励超出公司制度规定的额度或制度没有规定的,也列入奖金总额。
(三)分公司、子公司工资奖金总额占税后净利润的60%以下的,差额部分可由子公司提出分配方案,报总公司批准后发放。
第二条 分公司、子公司经理实行年薪制
(一)经理年薪为公司税后净利润的15%,
(二)税后净利润是指子公司本部税后净利润加所属办事处的净利润或分红(按实际投资比例折算)的利润总和。
(四)分公司、子公司经理工资按5000元/月预发。
第三条 总公司经理班子实行年薪制
(一)总公司经理班子全职人员年薪总额控制在总公司税后净利润的12%以内。
(二)总公司经理班子内部制订好考核及分配办法,报公司总经理核准。
(三)总公司经理粽子按照5000元/月预发。
第四条 管理后勤人员工资及绩效总体发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