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规定
一、工作时间规定
公司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周一到周六),每天 8 小时,周日休息。
整考勤日期为每月 1 日至当月月底。(本条适用于办公室就职人员, 各项目部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可酌情进行调。)
夏季作息时间(5 月 1 日-9 月 30 日) 8:00-12:00;14:00-18:00
冬季作息时间(10 月 1 日-4 月 30 日) 8:00-12:00 13:30-17:30
打卡时段 上午上班 上午下班 下午上班 下午下班
夏季 7:00-8:00 12:00-12:30 13:30-14:00 18:00-19:00
冬季 7:00-8:00 12:00-12:30 13:00-13:30 17:30-18:30
二、考勤打卡规定
1、考勤方式:员工考勤方式采取指纹打卡考勤;新到岗实习人员前3 日为在岗培训期不做考勤;
2、由行政专员执行员工打卡监督职责,规范公司员工上下班打卡行为;
3、全体员工上下班均须亲自打卡,分别为上午上班、上午下班、下午上班及下午下班,共 4 次;
4、员工不得请人或代替他人打卡;否则,请、代者双方当日考勤均以旷工计;
5、员工无论以任何原因未打卡均须在未打卡事件发生后的隔天填写
《未打卡情况说明》并经证明人、该部门直属上级签字后生效。每月不得超过 3 次(含)忘打卡(非工作原因忘打卡),且不能跨月累计; 月超过 3 次忘打卡者,扣除半天工资/次,以此类推;
6、部门经理有权处理本部门员工的因公务迟到问题,如遇安排员工当天加班超过 23:00 者,原则上第二天员工于 8:30 前到达公司即不视为迟到;
7、凡在办公室加班人员需进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如无进行打卡登记, 则加班补贴将取消;
8、各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考勤员。每日依据值班记录如实填写,由各项目负责人统计考勤于次月 3 日前随交接班本上报公司。考勤员上报考勤前必须与每名队员先行核对后上报;上报考勤必须与交接班记录相符;加班考勤需另行注明,与正常考勤分开。
9、出现多记、少记、漏记考勤已上报审批的,与下个月考勤注明。
三、考勤违规处罚规定
1、员工迟到、早退一个月内累计超过 10 分钟(不含)或次数超过 3次(不含)者,每分钟罚款 5 元,10 分钟以内且次数低于 3 次不扣款;
2、员工迟到、早退超过 30 分钟且无真实、合理原因视为小旷工,扣除半日工资;
3、员工无故缺勤、不服从工作安排离岗、上班期间脱岗的当天考勤均以旷工计;
4、员工旷工 1 天(含)以内者,扣除 150%日工资;旷工 1 天以上 3 天以下者,扣除 200%日工资;连续旷工 3 天(含)以上或年累计旷工 7 天以上者,作为严重违纪,将通报开除,并记入公司的员工个人档案;
5、任何员工通过不正当手段篡改考勤纪录经查实后一律予以开除并记入员工个人档案。
四、请假与休假规定
1、员工请假必须事前请准,不得事后补请,若遇紧急特殊情况来不及事前请准的,也必须事前电话联络并获得权责人员同意,假期结束到岗后第一时间补办请假手续,否则均按旷工计;
2、员工请假须填写请假单,并经相关权责人员批准后报备办公室核算考勤;
3、员工请假前必须将本职工作向上司或同事交待清楚后方可休假, 请假超过 3 天时还必须确定职务代理人
4、若请假员工假期满未经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未能正常到岗上班者一律以旷工计;
5、请假以半日为最小单位,单次请假在 2 小时之内者进行月累计,月累计低于 2 小时(含)的不计为请假,单次请假超过 2 小时者按实际请假时间扣除薪资;
6、各类假期超过 7 天(含)的,请假天数一律包括法定节假日;
7、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公司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持一致。
五、请休假审批权限:
1、员工请假 2 天以内的,由本部门负责人报项目经理审批;请假 3天或 3 天以上的,由项目部报公司办公室审批。
2、部门负责人请假 2 天以内的,由项目部审批;请假 2 天以上的, 由公司办公室报公司领导审批。项目负责人请假须报公司领导审批。3、员工请休假必须提前填写《请假审批表》逐级审批。须报公司审批的,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审批或由公司领导审批后,办公室备案,避免先休假后审批,因特殊原因或紧急事宜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应委托他人或打电话请假,也可以后补手续。
4、需要公休的直接报项目负责人批准即可,需要调休的需填写《调休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报项目负责人批准,随同考勤报公司办公司备案。
六、请假与休假类别、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