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业务流程相关办法制度1担保授权审核管理办法办法名称担保授权审核管理办法办法编号受控状态执行部门监督部门生效日期第1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业务审批权限的管理有效控制公司担保业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第3条公司董事会和管理高层应审慎对待并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担保政策的担保业务所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第4条本办法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用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及其他形式的担保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第5条担保的债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下列5种形式1银行授信额度2银行贷款3开立信用证4银行承兑汇票5银行保函第6条公司的担保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公司的分支结构职能部门不得擅自对外提供担保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及子公司都不得向其他企业或个人提供担保也不得相互提供担保第2章担保的申请审核第7条公司的对外担保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受理申请担保人应当至少提前个工作日向公司财务部提交担保申请书第8条公司应指定专门担保经办人员负责受理担保业务的申请具体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