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工伤管理制度
第一条 定义
工伤事故指公司员工在从事生产作业过程中所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即员工在生产工作区域、工作时间内从事本岗位劳动中所发生的轻伤、重伤、死亡事故及急性中毒事故。
第二条 生产区域
指本单位管辖区域以及本单位生产活动所涉及到的其它区域,即员工在完成生产、工作和执行领导委派任务的全过程所涉及的区域。
第三条 工作时间
指因生产、工作、执行公务时所占用的时间,包括规定的工作时间、因临时工作占用的时间、因工作经常占用而未经正式规定的时间。
第四条 伤害程度分类
(一)轻伤
指造成受伤者肢体伤残、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致使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受伤者休工一个工作日以上,低于105个工作日的失能伤害。
(二)重伤
指造成受伤者肢体残缺或某些器官受到严重损伤,致使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受伤者损失工作日等于或超过105个工作日,低于6000个工作日的失能伤害。
(三)死亡
指受伤者在生产区域内、工作时间内,从事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