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工伤保险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制度,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病(以下简称工伤)后,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凡是本公司在职职工,均须遵守本规定。
3.公司严格按照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工伤保险相关制度的要求,开展公司工伤保险各项工作。
(二)管理职责与权限
1.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职责:
1.2总经理负责负责审批每月工伤保险金上缴计划、职工因工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待遇审批;
1.3公司分管安全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负责组织受伤员工的抢救及事故的分析、总结、处理工作;
1.4公司会计负责每月工伤保险上缴金额的核对、审批、及工伤员工相关费用、待遇核对和审批。
2.发生工伤事故部门的职责:
2.1工伤员工的救护组织、现场保护;
2.2救治费用的先期垫付;
2.3负责提供事故分析报告、报告事故发生的详细经过。
3.生产技术处职责:
负责事故现场的救护组织、现场勘察,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