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退货管理规定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已销产品的退货管理,明确责任,确保产品退货管理规范化,并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第二条 用户使用我公司产品发生质量问题或用户收货后,经检验认为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
第三条 由于运输造成包装破损严重,无法继续销售的产品。
第四条 由于工作失误造成发错货或送错货,但未超过退换期的产品。
第五条 因经销商破产或资金发生困难用于抵账的产品。
第六条 因销售策略原因或其他确需退货的产品。
三、职责
第七条 业务发展部、外贸部负责提出退货申请并实施,质量检验部负责对退货产品的监督检查,财务部负责退货产品帐物相符情况的控制和检查,仓储部门负责退货产品的管理,综合管理部负责对本制度有效执行的监督与考核。
四、退货操作流程
第八条 因产品质量(包括外包装破损)原因造成的退货,由业务发展部、外贸部授权人填写“产品退货申请表”,在此表中表明退货单位、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退货原因后,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核,并根据具体情况出具处理意见,报总经理批准,业务发展部、外贸部根据批准意见办理。
第九条 因经销商破产或资金发生困难等原因造成的退货,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