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员工考勤与休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强化员工纪律意识,形成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1)公司总部及外派员工。
(2)参照本制度各子公司可以结合自身情况制定考勤管理办法。
第三条职责。
(1)权限内员工请假的审批由各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总经理负责。
(2)本部门员工的月度考勤表由各部门负责人按期报送。
(3)考勤报表的汇总由综合服务部负责。
(4)月度考勤报表的审定由分管副总经理负责。
第四条工作时间。
(1)职能部门(综合服务部、财务部、项目管理部、经营管理部)实行每周五天的定时工作制,即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
(2)业务部门(客服部、工程部、环境部)实行每周不超过40小时的综合工作制,具体上下班时间各部门根据具体情况自己决定。
第五条考勤术语的含义。
(1)迟到:上班时间已到,员工尚未到岗。
(2)早退:下班时间未到,员工提前脱岗。
(3)旷工:员工未经请假审批而无故缺勤或请假申请未经批准擅自离岗。
(4)病假:员工因为身体不适申请休假并通过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