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处理
1、文书处理的涵义
文书处理是指机关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围绕着文书的拟制、办理、管理所进行的系列工
作。
2、文书处理的原则
及时, 准确,安全,统一规范 。
3、文书的行文关系
是指文书的发文机关及受文机关之间的关系。各级行政机关、单位必须按各自的权
限、智能及隶局关系行文。除竺殊情况,不能越级行文-
么在具体办理行文的工作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5 各级机关、单位应根据其隶属关系及昭权范围行文。
(2) 一般情况下不得越级行文-
(3) 向下级机关或系统内的行文需抄报上级机关并抄送同级相应平级机关。要正确确
定抄送机关。
54) 需各级机关、单位协调一致的事项,未经协调一到不能单独发文,联合发文须经
会签
55) 必须正确使用文书种类,确保行文质量。
《6) 经公开发布的党和国家公文,如公告、通告等应视为正式公文,苯归执行,可不
再行文-
5、收文处理程序
公文处理程序,具有确定性、连续性与规范性的特点
(1) 等收。指对收文的鉴别、消点、核对、检查与大行等注手续并接收公文的活动.
要求认真核对公文的收文机关、公文数量与检查公文封装的情况以及是否按规定时限送达
等。在确认无误后签字《盖章) 井注明收文时间。
(2) 收文登记。公文登记的形式有,短式、卡片式、联单式及电脑生记等。
《3) 分办。指根据一定标准和要求将收文分送给有关部门或人员阅办的活动。分办为
公文确定运转方向,关系到公文能理得到准确迅速而有效办理的决定性程序,分办公文,
要求分清主次缓急,分清阅件与办件,明确界定办文单位。分办时应专门展行登记手续:
并应附上“公文处理单”与“公文传阅单”-
54) 拟办。拟办,文件的拟办是指对来文的处理提出初步意见,共领导人批办时参
者。
《552 批办。是指机关领导人对送批的文件如何处理所作的批示。
《6) 承办。指机关有关部门或人员按照来文的要求进行具体工作或办理复文-
57) 催办。指必须办理答复的文件,根据承办时限的要求,及时地对文件承办的情况
进行督促和检查。
58) 注办。指对文件承办的情况和结果,由经办人员在文书处理单上简要注明。主办
也称办复。
6、发文处理程序
《1 拟稿拟稿就是公文的起草工作,它是发文办理过程的起点-
(2) 会商。会商是指公文内容涉及有关机关《部门) 的职权范围和其同意和配合时所
进行的协商活动。它有利于维护公文的合法性、有效性,维护政令的一致。会南由发文部
门主动组织,应注意协商的对象齐全没有遗漏,可采取“哆会”、“函会”以及和集会议
等多种方式集中意见。如未就有关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应及时间上级机关反映,不得擅自
按照自己意见对外行文
《53) 审核。又称核稿,指对送领导人签发的文稿所作的全面审核与修正。审核的重点
审核是否需要行文发文的名义是否恰当;
控制发文的方向,检查文种是否正确,有无多头主送、滞抄滥报、随意越级行文的现
象;
审核文稿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是否真实准确、符合实际、界线消
楚、前后一致 切实可行,
语言表述是理准确、简明、得体。是否符合语法逻辑, 人名、地名、时间、数字、
引文是理准确,标点是否正确,字迹是否工整规范,字迹材料是否耐久等
文件、文件格式是否正本、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