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处理规定
第一条 文书的种类文书按机密程度可分为以下几类:
1绝密。指极为重要并且不得向无关人员泄油内容的文书
2秘密。指次重要并且所涉及内容不能向公司内外无关人员延露的文书,
3、机密。指不宜向公司以外人员延露内容的文书。
二普通。指非机密文书。如果附有其他调查问卷之类的重要东西,则另当别论-
5、传阅。指在本公司内部传阅或传达的文蔬.
第二条 普通文书的处理原则
1、由部门经理以上级别的主管,负责对文书进行审阅、回答、批办以及其他必要的处
理,或者由其指定下属对文书进行具体处理,
2、如果届到重要或异常事项,必须及时与上一级主管取得联系,按上级指示办理。
3、各种相关事项,必须与各部门商议后方能予以处置。
第三条 机窗文书的处理原则
工、机密文书原则上由责任者或当事者自行处理.
2、指名或亲启文书,原则上应在封面上注明文书所涉及事项的要点和发文者姓名,并
由发文者封纺。
3、到达的指名或亲户文书,原则上由信待上所指名的人开启,其他人不得擅自启封。
如果某主管在职务上有权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