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文书管理规定
、总则
1、本规定的目的,在于确保文书事务正确且顺利进行,促进与提
高组织管理工作的效率,
2、文书是指业务工作上往来公文、报告、会议决议、规定、契约
书、专利许可证书、各种帐短、图表参考书等一切业务用书类与公文,
3、文书归公司所有并收藏,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占有,经办人须严
格保守文书的机密,
4、文书按下列要点处置或办理:
《1) 凡重要事宜的指示、请示、汇报、报告、传达、答复等,一
律以文书的形式进行。所有文书的处置都应以准确和迅速为原则,必须
明确责任,
《2) 在紧急状况下以口头或电话形式处置的事项,事后也必须以
文书形式审批和记录下来。
5、文书的收发、领取与寄送,原则上由行政部负责。
二、文书收发
1文书由行政部接收,并按下列要点处置:
《1) 一般文书予以启封,分送各部门、科室;
《2) 私人文书不必开启,直送收信人。
2、节假日等规定工作时间外到达的文书,由门卫人员接收后转交
行政部。
三、文书处理
1、文书按机密程度为以下四类;
《1) 须请示审批秘密。指重要并且所涉及内容不能向公司内外无
关人员透露的文书,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