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处理制度
文书处理制度
一、收文处理
1、凡送我局的文件、机密刊物等,均由办公室签收登
记。当天收到的文件、刊物,应当天分发到位,急件要随到
2、各类文件一般由办公室主任签署传阅范围,并及时
送有关领导阅签。电报和急件随到随送,随阅随签。
3、对阅签后的文件,由办公室根据领导批示意见及时
转交有关科室传闭、承办,遇有问题及时请示领导。
4、领导的重要批件的办理情况,由承办科室负责查办。
重要批、办件须将办理结果、办结时间填写在办文单上,由
承办科室负责人签字后移交。
5、传阅的文件,阅文科室或个人不得随意抽出留用,
也不得横传,阅后要签名。有密级规定的文件,未经局领导
同意,不得擅自扩大传阅范围,不得向其他人泄露,不得将
文件乱丢乱放。
6、借阅使用文件,需履行借阅手续,并注意妥善保管,
用后及时归还。
7、各科室文件由各科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并做好登记。
8、定期清理文、电、刊物。一般文件、刊物每季度清
理一次,除尘滤布重要文电每月清理一次。办公室在每年四
月底前对上年的文件进行清理后立卷归档。要销毁的文. 电、
刊物,应逐件登记,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统一监销处理。
二、发文处理
1、以本局名义制发和转发的文件,分别由有关科室拟
稿,由局长或分管局长把关。
(1) 以统计局名义上报下发的文稿,须注明发放范围、
密级、份数,并附必要的参阅件,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后送局
领导审签。
(2) 经局领导签发后的文稿,由办公室负责登记、编
号、打印、存档。
(3) 拟稿科室负责打印文稿的校对。要邮寄、下发的
交办公室协同办理。
2、文件的审签。以统计局名义印发的文电由局长签发。
三、保密范围和密级划分
1、保密范围: 有关党和国家的机密事项和工作中涉及
到的尚未公布和不宜公布的事项,均属于保密范围,主要包
括:
(1) 密级文件、电报、领导同志重要批示、重要电话
记录、内部刊物、重要资料、信函;
(2) 来信来访方面的机密内容(如对重大问题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