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参与人员保密协议
下放 乙旋委
身从证村 公司代表人;
住所:
区于甲方在忆广任职,并将区得志方支付的相应报醒,且四方作为乙方的技术人员在任职基则特会著
缕方的专和技术、技术各密和商业秘密,为有效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
共和国反不正当训争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部委的
规定,戏方当事人训四方在任也期间及离职以后应当慑行的保害义务,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
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保窗信息的定义
1 本粤议所指 “保黎信息” 包括所有乙方的专和技术、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以及与前述信息、黎客
相关的图纸、数据、报表等所有将-
2 本协议第一条第 1 款的 “专和技术” 系指乙方训有专和权或专利申请权的技术和专利技术《全曲请
产品信息及与之相关的图纸、数据、报表等所有资料-
3。 本协议第一条第1 款的“技术秘密” 系指乙方专有,并且最未乾得专利保护或中请专利但己方已
经采取保密措施保扩的生产工艺或技术手段。 《全人造方法)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 技术方案、 测造方案、
工艺流程、数据库、计算机软件、实答及测试结果、技术数据、图纸、桂品、科机,模型、模具、说明
等一切有关信息.
4 未协议第一条第 1 赤的“商业黎刻” 系指乙方所有的其他不为公众所知委、 能为乙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
实用性并经己方采取保密撞施的技术信息和经音信息,以及一切与之相关的数据、入和等-
5。 乙方依了法律失定 《如在缮结过程中姑生其他相对人的商业秘密》 和在有关协议的约定《如技术人
同) 中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也加本保记协议所称的商业复-
6。 四方对上述专和技术。 技术稻密和商业秘密承担保窗义务。 本协议之签订可认为乙方已对乙方的上过
保密信息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第二条四方的保守义务
1 昌方在己任服期间,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误不成的保夫间、制度,妥和与其工作
位相应的保志职责-
志方的保夫章、制度没有规定或夫定不明确之处,四方亦应本着着慎、访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
合理的漠施,维护基于任职期间蓝的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保密信息-
2。 四方系闫,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故意或过失淮串、告知、公布、发有、出版、传授转让或其他任何
方式全任何第三方 【包括按时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和该项和定的乙方其他职员、媒体和公众) 知基本协议
第一条约定的保密信息,也不得在民生职务之外使用这些保害信息。妈全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全部地由时方
本人因工作而构思下最得的-
3。 在任何上时候,四方保证不自己实施或帮助《有亿或无异) 任何第三人实施任何形式的保儿己方专和
1
权和专利申请权的行为《包括以任条形式实施或使用乙方专利技术的全部或部分) -
4 。 如果时广发现乙方的保密信息被港或者因自己的过失江趾了乙方的保密信息, 应当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江吕进一步扩大,并及时书面报告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务部外贾人-
5。 围方应妥善保管办公室铜且等公司财产以及所有与工作有关的技术资料、试验设备、试验材料、客
户名单等。
6.。 在任何时候,甲方均承认乙方国投资、支付劳动报本而享有所有甲方在任职期间,参与实施、研发
或区得、制作的乙方保密信息的所有权,并承庄任守本协议约定之保密义务.
7了。 转方因职务上的涯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兰乙方黎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
信件、传真、磁带、磋组,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坟体,均归乙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
的价值.
8 在劳动合同关系终止后 四方仍应遵守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 并在离职手续办理期间将其保和的所有
有关乙方保密信息的资料交还给乙方,不得复制、保全任何文件或文件一本.
9。 本禾议未约定但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应当间守的其他保密义务-
第三条 知识产权昌属
观方靖认,甲方在乙方任联期间,因展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和用乙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
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襄有。乙广
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进行生产、经营或向第三方转让。甲方应当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
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下惧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发明权,署名权 【依照法律规定
应由乙方守名的除外) 等精神权利及法定经济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甲方这有,己方玫重
四方的精神及经济权利并协助甲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四条 保密期限和保密并
1二, 本协议自甲方入可或本秘议签订之日起生效(以在先者为淮)
2 甲方离职后无限基承担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直至乙方宣布解密或保密信息合法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