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医疗保险费应如何负担?
【案情】
张某是深圳市福田对外经济发展公司的合同制工人,1990 年 1 月到该公司工作,任办公
室主任职务。199 年 10 月,张某叫病,经医院诊断张吕有脑溢血病,须住院治疗。张某治
疗期间共花费医药费 3907 元。张某病好后要求公司为其报销医药费,并发放病假工资。 但
公司称由于效益不好,公司内部规定实行医疗费包干制,每月发给职工 50 元医疗费,看不
看病都给,超过部分公司一律不管。因此张某的医药费公司不能报销,只同意按每月 484
元的标准发放张某病假工资。 张基多次与公司协商不成, 只得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伸
裁。
仲裁委员会经审理认为:深圳市福田对外经济发展公司对职工不加区别地实行医疗费包干
制度不符合国家关于医疗保险费用由国家、用人单位、职工三方合理负担的原则,也不符合
深圳市已经发布的《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因此其内部规定不能作为处理该争议
的依据。仲裁委员会经调解不成,做出裁决, 公司为张某报销医药费 3536.92 元,张某个人
负担 370.08 元。
【彰题】
医疗保险费应如何负担?
【参考结论与法理分析】
这是一起因医药费的负担问题而发生的争议。伸裁委员会的处理决定是正确的。我国自
20 世纪 80 年代起对医疗保险制度进行改革。1993 年 11 月,《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体制着二问题的决定》中就明确提出: “城镇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会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
担",1994 年4 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家体改委、财政部、劳动部、卫生部联合发布了《类
于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试点意见?,规定职工医疗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
1998 年,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也确定基本医疗保险费由
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y 更是具体规定了用人单位
和职工负担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比例。 从以上规定来看, 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内容之一就
是医疗保险费实行国家、用人单位、职工三方合理负担原则。就本案而言,深圳市福田对外
经济发展公司以医疗费包干制的形式, 违背三方合理负担原则,显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
其行为不能予以支持。
我国自 20 世纪 50 年代起,在企业实行劳保医疗制度,在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实
行公费医疗制度。多年来,我国的医疗保险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由
于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占主导地位,其禾益范围相对广泛-
公费医疗制度是国家为保障国家工作人员而实行的, 通过医疗卫生部门向享受人员提供制
度规定范围内免费医疗和疾病预防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它是根据 1952 年政务院发布
的《关于全国各级人民政府、 党派、团体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实行公费医疗预防
的指示》实施的,其材盖面仅限于各级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其他党派、人民团体的工作人
员和退休人员,还包括高等学校的大学生和退伍在乡的二等乙级以上残废军人。
劳保医疗制度是为保护企业职工的健康, 对其因病或非因工贫伤, 按规定享受医药费用补
助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它是根据 1951 年政务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草
案)# 实施的。劳保医疗主要在国有企业中实行,县以上大集体企业参照执行。
我国的公费、劳保医疗制度,曾对保障职工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发
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这种制度存在的缺陷也日益暴露出
来。如,履蔓面窗,改革开放以来发展起来的外商投资企业、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及职工
和个体工商户,枯本没有纳入到公费、劳保医疗的范围内;职工医疗费全部由国家、企事业
单位包揽,国家财政和企业不塔重负, 医疗费缺乏统筹共济,职工医疗费待届莹乐不均等。
针对公费、劳保医疗制度存在的问题,1998 年 12 月 14 日,国务院发布 《关于建立城镇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对公费、劳保医疗制度进行了改革,将原来的公费、劳保
医疗制度实行统一管理, 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城镇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也就是建立适应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充分考虑财政、企业和个人承受能力,切实保障职工基本医疗
需求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
本案的讨论重点就在于医疗费到底应由谁负担问题,这也是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重
点,相关法律文件明确确定医疗保险基金实行国家、用人单位《企业)、职工三方合理负担
原则。从本案提供情况看,深圳市福田对外经济发展公司尚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统筹, 张某
的医药费主要应由单位负担, 仲裁委员会根据合理原则确定双方负担的数额是符合我国医疗
保险改革的有关规定的。
三方合理负担的内容有* 国家负担采用对基本医疗保险费让税、 让利及在基本医疗保险基
金不数使用时给予财政补贴的方式; 对参加枯本医疗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和职工而言, 基本
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负担, 共同缴费, 用人单位缴费率控制在职工工资总客的
6%4左右,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人的 2%。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
计人个人风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另
部分划人个人账户。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一般为用人单位缴费的 30%左右,具体比例由
统筹地区根据个人账户的支付范围和职工年齿等因素确定.在医疗费用的支付上也体现了合
理负担原则,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 规定, 统筹基金
和个人账户要划定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不得互相挤占。要确定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
和最高支付限额,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 1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
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 们左右。 起付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