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部门五项费用支出管理办法
总 则
为进一步降低非生产性成本,明确公司各经营职能部门业务招待费、差旅费、办公费、电话费、汽车使用费(以下简称:部门五项费用)支出标准及监控管理,保证五项费用的开支能严格控制在公司预算范围内,提高公司整体竞争能力,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本办法适用于各职能部门及关联子分公司,各经营单位可依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费用标准及管理细则,报财务部备案,经营单位费用标准原则上不得高于本办法所规定的标准。
业务招待费
业务招待费是指公司内经理级以上干部及驻外主管级以上职员和营销系统内有关人员在承担难度较大的业务和重要接待活动中必要的费用开支。主要指餐费、礼品费、礼金等。
公司对营销中心及各职能部门的业务招待费实行总额控制,由营销中心及各职能部门在预算内集中管理,自行控制,但原则上不允许分解指标(驻外分支机构除外)。业务招待费标准参见附表一。
在公司指定签单招待餐馆就餐的,经有签单权的负责人同意后,事先报餐,就餐完毕由授权负责人签字确认。财务人员对转来的无签单权限的人员签署的就餐结算单据不予承认。
在公司以外消费的,各职能部门应采用事先申报制度。事先由相关单位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