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相关问题的探讨
一、新所得税会计准则对税会差异处理的新规范
企业所得税会计是会计制度与税收制度规定之间的差异在所得税会计核算
申的具体体现。 1994 年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和 2000
年发布的羽企业会计制度》中关于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规定【以下统称“旧规
范”) 对 2007 年之前的企业所得税会计进行规范。2006 年2 月 15 日财政部发
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其中《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一所得税》(以下简称“新
所得税会计准则”) ,对企业所得税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列报行为进行规
范 【新会计准则2007年 1 月1 日实施) 。新所得税会计准则对税会差异的处理
采取了与昌规范完全不同的方法。
〔一) 新会计准则目标影响税会差异处理的方法
目前,经济全球化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国际资本市场发展迅速,我国
市场经济发展也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这些因素要求经济领域中包括会计标
雅在内的各种标准、制度应进行相应变革,以适应客观环境的需要。我国会计准
则为了适应国内外经济环境的需要,在会计目标方面有了创新。新的《企业会计
准则一基本准则》 将会计目标明确规定为: “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
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
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 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会
计基本准则还明确了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
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
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由此可见,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以强调高质基
会计信息的供给与震求为核心, 要求财务报告在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展行情
况的同时,应当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信息。这些决策有用信息中
包括企业所得税方面的信息, 即企业当期应缴所得税税额或应退的企业所得税税
额, 以及在当期已确认的交易或事项对未来纳税的影响(确定未来应缴的所得税
或者可以抵扣的所得税) - 这表明新会计准则将会计信息质量对决策有用性置于
非常重要的地位,当然也要满足政府及有关部门宏观管理的需要, 包括税收征管
工作的需要.。 这就要求所得税会计采取适当的方法来反映税会差异及企业所得税
的相关情况。
《二) 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来处理税会之问的暂时性差异
新所得税会计准则规定企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来处理税会之间的暂时
性差异。
旧规范遵循的是“收入费用观”。在“收入费用观一下, 企业遵循实现原则,
即收益的确认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交易为基础, 对于因价格或预测的变动而产生的
价值变动,只要没有发生实际的交易,就不予以确认。按照”收入费用观“而产
生的财务报表体系是以收益表为重心, 强调已实现的收益, 报表以历史成本计量
属性和实现原则为基础编制,从而保证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因此也导致了报表主
要反映过去,使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未来进行决策所需的会计信息相关性差。
对于按照会计制度计算的税前会计利润(或亏损) 与按照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所得
额之间的差异,旧规范规定企业采用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 纳税影
响会计法又分为递延法和债务法。应付税款法是一种简单的方法,按照此法, 将
本期发生的时间性差异和永久性差异同样处理, 本期所得税费用等于本期应税所
得与适用所得税税率计算的应缴所得税, 时间性差异产生的影响所得税的金额不
反映在会计报表中, 这种方法不符合配比原则, 据此提供的所得税费用信息不能
满足相关性的要求; 纳税影响会计法遵循的是”收入费用观“, 强调的是历史成
本计量属性和信息的可靠性, 据此提供的所得税费用信息也不能有效地清足信息
使用者进行决策的需要。
为了提高企业所得税信息的相关性和决策有用性。所得税会计采用资产负债表值
务法。新会计准则的重要创新内容之一,在确认、计量和财务报表结构方面确立
了资产负债表观的核心地位。 “资产负债表观”是以资产负债表为中心。 从资产
负债表的角度出发确认资产、负债和收益,即首先定义并规范企业过去的交易或
事项形成的资产和负债的确认和计基,, 然后根据资产和负债的变化确认收藏, 收
荔来源于企业资产价值的增加或负债价值的减少, 可进一步认为是企业亡资产的
增加额。在“资产负债表观一下,利润代表净资产的增加,玉损代表净资产的减
少,利润表成为资产负债表的附属报表,与此相适应的收益观是全面收益观,即
收益包括已实现的收益和未实现的收益。在此观点下, 要求企业提高资产负债信
息质量, 及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恰当反映资产未来经济利益, 不高估资产价值;
要求企业合理确认预计负债,全面反映现时义务,不低估负债和损失。由此可
见。”资产负债表观“强调信息的相关性和对决策的有用性。 按照”资产负债表
观“进行企业所得税核算的方法称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是从资产负债表出发, 通过比较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
产、负债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定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的计税基础,对
于两者之间的差异分别确定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确定相关的
递延所得税负债与递延所得税资产, 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利润表中的
所得税费用。
《三) 计税基础和暂时性差异的确定是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核心问题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正确运用,关键在于按照税法规定确定资产、负债的计
税基础,在此基础上确定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即确定其暂
时性差异。所以,计税基础和暂时性差异的确定也是税会差异处理的核心问题。
新所得税会计准则规定: “企业在取得资产、负债时,应当确定其计税基
础。”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的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
额时按照税法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 即该项资产在未来使用或最终
处置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负债的计税基础,指其账面价值
去该负债在未来期间可予税前列支的金额,即: 负债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未来
可税前列支的金额
般负债的确认和清偿不影响所得税的计算,未来可税前列支的金额为零,
计税基础即为账面价值,但按会计准则规定确认的某些预计负债会使计税基础与
账面价值产生差异。例如,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售后服务等原因确认的预计负债
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产生差异。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售后服务而预计的负债,
按照或有事项准则规定, 企业对于预计提供售后服务将发生的支出在满足有关确
认条件时,销售当期即确认费用,同时确认预计负债。税法规定,与销售产品相
美的支出应于发生时税前扣除,对于这一预计的负债,其计税基础为零,从而使
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产生了差异-
新所得税会计准则明确了税会暂时性差异的相关概念并规定确认暂时性差异 ,暂
时性差异,是指资产与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问的差额: 按照暂时性差
异对未来期间应税金额的影响,将其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
异: 存在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相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
递延所得税资产。企业进行企业所得税核算时要确认暂时性差异,就是确认企业
报告期 (当期) 发生的交易和事项对企业未来的应纳税金额的影响,即未来应纳
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多少,未来可抵扣的企业所得税为多少。对企业而言一项资
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税法规定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 的,两者之间的
差额可产生抵减未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缴所得税,应确认为资产,称为可抵
扣暂时性差异: 反之,一项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的,两者之问的差额
会增加未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缴所得税, 应确认为负债,称为应纳税暂时性
差异。
由此可见,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较好地体现了权责发生制原则,即应计原则;
同时也体现了配比原则,即资产和负债事项形成时确认所得税费用。 因此, 据此
提供的会计信息与信息使用者决策相关性更强, 能实现新会计准则为会计信息使
用者决策服务的目的。
二、新所得税会计准则对企业会计工作和税收征收管理产生的影响
【一) 新所得税会计准则的实施给企业会计人员和税务人员提出了更高要求
新所得税会计准则变化的内容多、难度大。新准则规定企业要采用资产负债
表债务法这种全新的方法来核算企业所得税, 并规定企业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或递延所得税资产这些具体的暂时性差异。 企业会计人员只有准确理解并掌握这
些相关内容, 才能达到所得税会计准则制定和实施的目的: 税收征管人员只有准
确把握其内容, 才能了解企业核算的所得税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和税法的规
定,才可能对企业的所得税缴纳情况做出正确的评价,从而提高税收征管水平。
《二) 新所得税会计准则更关注给投资者提供决策所需的相关信息
企业核算所得税, 主要是为确定当期应缴所得税以及利润表中应确认的所得
税费用。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两个部分,即:
所得税费用一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
当期所得税一应纳税所得额X 当期适用税率
递延所得税一〈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 -期末递延所
得税资产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
新所得税会计准则重点解决的是递延所得税问题, 准则对暂时性差异的确认
与计量做了有具体详细的规定, 这些信息更与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相关。企业按照会
计准则计算的税前会计利润与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税所得额存在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