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资理论知识-集体企业股份制改造的几个注意事项
一、 股份制集体企业的形式
从集体企业的实际出发,对其改造可采取的基本形式是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至于无限公司、两合公司、股份两合公司,对于集体企业而言,是不合适的。集体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组建两合公司时,集体企业只能是有限责任股东。这样规定,其目的在于减少集体资产的风险,从而保护集体所有制。由于集体企业大多数是中、小型企业,因而一般采取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为宜。在西方国家,有限责任公司也是中小型企业的最主要的经济组织形式。改造前发展情况很好、规模很大的集体企业,经国家批准,可以向社会发行股票,且大多是发行不公开上市的股票,以此组建股份有限公司。集体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后,可以而且必须转变为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定向或不定向地发行股票。这样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和社会对它的监督、管理。
二、 对于国有股股权的保护
在股份制集体企业里,有些存在国有股,由于企业控制在集体股手里,这样就有一个较关键的国有股股权的保护问题。国有股股权由政府、各级主管部门或国家投资公司享有,由这些机构派代表参加股份制集体企业的董事会和监事会,参与企业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