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资理论知识-企业集团实行股份制改造的原则
(一) 产权明晰原则
企业集团实行股份制改造,也可以说是实行资产的组合。这种资产的组合,既不同于借贷关系,也不同于租赁关系。更不同于买卖关系资产的者所有者对于资产的所有权一点也没有丧失,即没有借出、租出或卖出,而只是一种投入。资产所有者对投入资产的风险和收益,承担完全的财产权益和责任。在企业集团实行股份制改造的过程中,资产所有者的投入包括两个部分,不管是存量资产还是流量资产,其所有权都仍归投入者。投入者可以按照企业集团章程的规定,行使其权利,履行其义务,和其他股东一起,对其资产进行经营。要维护资产所有者资产的完整性,企业集团在实行股份制改造时,必须邀请国家批准的、具有权威和法律效力的资产评估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资产评估原则和办法,对各方的资产进行评估。以资产评估的结果作为为资产所有者的投入量,做到公平合理,从而维护资产所有者资产的完整性。
(二) 互惠互利的原则
在企业集团中,合理分配收入,兼顾各企业的利益,是实行股份制改造的关键。在企业集团内,各个企业只有做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企业集团的内聚力才能长盛不衰。为了保证企业集团的生存和发展,应该在统一经营的基础上建立统筹使用的企业集团的共同发展基金,用于调剂企业临时性流动资金不足,解决企业集团内的薄弱环节,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应付可能发生的风险等等。至于企业集团内部各成员企业之间互相提供的产品、服务,则应实行等价交换的原则,按市场价格或合理的内部结算价格进行交易,以维护各自的经济利益。对利润的分配,一定要实行收益和投入资产相一致的原则,按投入资产的多少,合理进行利润分配。互惠互利并不等于吃"大锅饭",而是在共同努力提高经济效益的基础上,按各资产所有者投入资产的多少、贡献的大小进行分配。只有这样,才能坚持互惠互利的原则。
(三) 平等自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