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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本级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服务指南
一、医保卡使用说明
省本级医保参保人员目前暂使用江西省本级医疗保险卡,以后将更换为社会保障卡,未设密码,第一次制卡不收费,遗失或损坏等第二次制卡再收费。参保人员持医保卡可以自主选择在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和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首批定点医疗机构: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南昌大学第四附属医院、解放军第九四医院、江西省人民医院、江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江西省肿瘤医院、江西省妇幼保健院、江西省胸科医院、南昌市第二医院(南昌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南昌市第三医院。
首批定点零售药店:黄庆仁华氏大药房、开心人大药房、益丰大药房全省所有医保门店。
随着省本级医保网络的发展,定点医疗机构会变动,最新定点机构名单请查询省社保中心网站。
在南昌市的参保人员,必须持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购药。
在南昌市以外的省内参保人员,在网络未覆盖前,参保人员可持卡在省内定点药店购药;慢性特殊病门诊和住院,必须选择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住院就诊,医疗费用先由本人垫付,报销比例执行持卡人员同等待遇,不执行零星报销降低10%报销比例的规定,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