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总则与目的
为规范员工工作行为,提高员工素质,保障公司各项规章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确保公司行政奖惩有法可依,适度合理。依据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的原则,特制定本工作标准。
2.0、规范性引用文件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1982年颁布。
3.0、术语和定义
3.1、嘉 奖:对表现较好者行为的一种称赞;
3.2、记小功:对有具体功劳者的奖励并登记功绩;
3.3、记大功: 对有具体功绩者的极大奖励并记载功绩;
3.4、警 告: 对轻微违纪行为给予的比较轻微的处分;
3.5、记小过: 对比较严重的违纪行为给予的比较严厉的处分;
3.6、记大过: 对严重违纪行为给予的严厉处分;
3.7、降级/降职:记大过3次以上或记小过6次以上或记警告12次以上(指在一个合同周期内累计计算);
3.8、解雇:对最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者终止合同不再雇用的处理。
4.0、应用范围
本工作标准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5.0、职责与权限
5.1、总经理:负责公司所有员工记小过与记小功(含)以上的行政奖惩的审批;
5.2、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所有员工记小过与记小功以下的审批以及奖惩工作的组织实施;
5.3、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行政奖惩的提出。
6.0、管理内容及方法
6.1、奖惩原则
有功必奖,有过必罚,依法管理,执法从严,奖惩必公,人人平等。
6.2、奖惩形式
6.2.1、奖励分三种:嘉奖、记小功、记大功;
6.2.2、惩罚分五种:警告、记小过、记大过、降级/降职、解雇。
6.3、奖、惩标准
项 目
内 容
备注
警 告
罚款20元
记小过
罚款50元
记大过
罚款100元
解 雇
当日离开公司,结清工资,无任何补助,有刑事责任的依法交相关部门
嘉 奖
奖励20元
记小功
奖励100元
记大功
奖励200元
6.4、奖、惩条件
6.4.1、有以下情形,经查证属实者,给予警告处分
类别
科目
情 形
备注
惩
警
告
1、打完上班卡后回宿舍睡觉、私自出厂者;
2、工作时间聊天谈笑、嘻闹或躲卧休息、怠工者;
3、在工作时间玩弄手机、打私人电话超过5分钟者;
4、工作时未经充许脱离岗位或吃东西者;
5、私自变更作业流程或方法,造成损失者;
6、不配合管理部门及有关领导查核工作者;
7、在车间穿拖鞋或赤脚者;
8、在厂区未佩带厂证或未按要求穿工衣者;
9、男士留长发、配戴耳环、留边胡、女士上班时间头发散乱者;
10、在工作场所抽烟者;
11、在厂区宿舍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蒂及其他杂物者;
12、遇非常事故,故意规避者;
13、不能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14、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者;
15、管理不当,导致产量未达预期、不良率高过标准或造成补料者;
16、未经许可携带不必要的物品或危险物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17、其它违纪行为但情节较轻者。
6.4.2、有以下情形者,经查证属实者,给予记小过处分
科目
类别
情 形
备注
惩
小
过
处
分
1、对上级指示或指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不当者;
2、不及时向上级呈报材料短缺,环境突变等异常状况者;
3、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矛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4、因疏忽致使机器设备或物品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但不太严重者;
5、在宿舍及厂区私接电线者;
6、在宿舍内赌博、酗酒或收藏违禁物品及攻击性凶器者;
7、违章操作,且有极大安全隐患者;
8、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严重妨碍他人工作者;
9、对同事恶意攻击、辱骂、或诬告及伪证而制造事端者;
10、品行不端,有损公司名誉者;
11、不接听工作电话,态度且恶劣者;
12、调换工作或职务时,工作交接不清或不配合工作交接者;
13、未经允许擅自动用机器、设备者;
14、其它违纪行为情节较严重者。
6.4.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
科目
类别
情 形
备注
惩
大
过
处
分
1、擅离职守,滋生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害者;
2、遗失公司重要文件、物品者;
3、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害者;
4、泄漏公司机密,情节较轻者;
5、拒不报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经劝导仍不听从者;
6、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7、非上班状态的员工打上班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
8、仿效上级主管人员签名,未经核准擅自使用印章者(必要进可以追究弄事责任);
9、利用公司资源,储存或制作与实际工作无关事情者;
10、公报私伊者,以公谋私者;
11、未经许可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12、请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者(双方都要处罚);
13、其它违纪行为情节严重者。
6.4.4、有以下事情之一查证属实者,可不经预告给予解雇处理并不予补偿
类别
科目
情 形
备注
惩
解雇(此类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行为)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者;
2、应聘时使用虚假证件或虚伪意思表示,使本厂误信而遭爱损失者;
3、对上司或其它员工实施暴行或有侮辱行为者;
4、在工作时间睡觉经处罚2次不改正者;
5、工作能力差,经3次培训仍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
6、故意损坏机器、工具、原料、产品及公司其它物品,故意泄露技术、业务秘密,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7、聚众要挟、拉帮结派或欺压弱体员工及妨碍生产秩序者;
8、产量在期限内未达标准或不良率高过标准,经三次书面警告未改进者;
9、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者;
10、在厂区或宿舍内有伤风化者;
11、未经公司许可,而到其它公司或个人处兼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