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讨论稿)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深化县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解决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5〕41号)要求和省市委组织部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按照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安排部署,将解决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贪腐谋私及执法不公等问题,纳入县一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之中,作为重要任务加以推进,利用年底前2个月时间,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深究根源,坚决纠正、严肃处理,巩固和扩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同时,认真落实全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和全省基层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基层民主管理制度,落实秉公执法执纪要求,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
二、范围对象
县直各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村(社区)在职干部。
三、整治内容
一是不作为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工作思路不清,不愿为、不想为,在位不谋事,出工不出力,占职不尽责,履职不到位,在岗不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