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道德制度化研究
摘要:政府道德制度化研究课题,主要是用文献资料法和理论分析法,逐层提出政府道德制度化建设是什么、为什么和怎么样三个层次。从政府制度、行为、人员、机制等方面进行道德制度化内容的研究。并根据我国国情,结合案例,提出道德建设措施,如:加强行政道德立法、建立和完善道德监督机制、加强人员道德培训、树立全新道德理念四个方面,并提出建立服务行政模式来完善政府本身,从而更好的促进社会道德发展、和谐稳定。
关键词:政府道德制度化 道德立法 道德监督
Abstract:The government moral institutionalized research subject, mainly with the literature material method and theory analysis, put forward step by step a moral institutionalized construction is the government what, why and how three levels. From the government personnel, system, behavior and mechanism research for moral institutionalization. And according to China's national conditions, combining case, put forward the moral construction measures, such as: strengthen administrative ethics legislation, establish and perfect moral supervision mechanism, strengthen personnel training, moral brand new moral idea four aspects, and puts forward to building administrative service model to perfect the government itself, so as to better promote social moral development, harmony and stability.
Key words:government moral institutionalization Moral legislation moral supervision
目录
绪论 3
1政府与政府道德 3
1.1 “政府”与“政府道德”释义 3
1.2 政府道德研究的必要性 4
2政府道德制度化的含义与价值 4
2.1 道德与道德制度化 4
2.2 政府道德制度化的内涵与原则 5
3政府道德制度化建设 7
3.1 政府行为道德制度化 7
3.2 政府公务员道德制度化 8
3.3 政府机制运作道德制度化 8
4我国政府道德制度化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9
4.1 我国政府道德制度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9
4.2 我国政府道德制度化路径探析 10
5结论 12
谢词 12
参考文献 13
绪论
当今社会,道德问题日益成为社会热门关注的问题。道德的发展也直接影响着社会的和谐稳定。尤其是作为行政部门的道德建设,更是重中之重。所谓道德的制度化、法律化,即用制度、法律的方法和手段来解决社会领域内的道德问题;行政道德制度化即将道德原则和伦理要求以制度的形式表现出来,并保证强有力的贯彻实施。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要通过对政府道德的制度化,以建立起对政府制度、行为、公务员和机构运作等方面更为有力的制度约束体系,从而化软约束为硬约束,化无形的道德规范为白纸黑字的法律规定,从而提高政府的行政道德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政府与政府道德
随着社会和时代的进步,经济、政治和科技文化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发展,政府也随着时代的要求不断完善。回顾政府曲折向上的一路历程,从专制到管理到善治、服务,从强制性的手段再到如今的强制性为基础,道德感化为前提,以人性的博爱的方式来行使公共权力、管理社会公共事务、提供公共服务,经历了非同寻常的困难。政府是一整个版块,由每一个部位每一块零件组成。每个部位都需要平衡的发展,就如木桶效应一样,其中,道德这一板块随着时代的发展被注入越来越多的关注,只有道德伦理的发展符合国家整体的发展水平,这个社会才不会行成畸形发育。因此,政府道德日益成为政府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任务。
1.1 “政府”与“政府道德”释义
何谓政府,政府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公共行政权力的象征、承载体和实际行为体。广义的政府是指国家的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等公共机关的总合,代表着社会公共权力。狭义上来说,政府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国家政权机构中的行政机关,即一个国家政权体系中依法享有行政权力的组织体系。随着国家的发展和社会政治、经济生活的日益复杂,政府的职能范围将不断扩大,政府机构也逐步完善。政府是国家最主要的组成部分,是社会的必需品。因此,政府的发展将会推动整个社会的和谐进步。
好的政府能更好的服务人民,能真正做到善治,可以有效解决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健康发展。相反,一个残缺或腐败的政府则会给这个国家带来灾难。而评价政府的好坏,政府的道德素养占了越来越大的比例。因此,政府在发展过程中不断被要求增加道德元素。
由政府概念我们可以延伸出政府道德的概念,即政府在工作过程中所必须遵循的道德行为规范。是专属于政府这一行政部门在制定政府制度、做出政府行为、培训公务员和运行政府机制时所需要培养和建设的道德因素。是以人文关怀为核心,以公正、责任、诚信、效率为价值取向,以实现社会公平和文明作为目标的伦理行为。政府在世人的监督和督促下,已经背负了建设道德制度化的责任,在社会的不断发展过程中,光靠法制已经不能满足社会平衡发展的需求,法制专属下的社会,必定是无情冷酷,被条条历历捆绑的社会,因此,政府的道德化发展已经成为时代的要求。
1.2 政府道德研究的必要性
和谐社会是以民主法治、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公平正义、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基本特征的社会。一个和谐的社会,不仅是各项法律都得到人们普遍遵守的社会,而且必定是一个具有良好社会道德风气的社会。政府是社会公共管理的主体,也是社会道德建设的主体和保障。政府能否在道德上作出表率,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关键。政府要在道德上作出表率,就需要加强自身的道德化建设,把道德化政府作为行政改革和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鉴于政府道德的逐渐被关注和重视,政府道德研究日益被提上议案。政府道德研究对国家发展甚至是整个人类社会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体现如下:首先,建设道德政府是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相结合的需要,以德治国需要公共管理道德化,公共管理道德化需要政府的道德化。一个德行优良的国家,政府与人民之间充满正义和信任,大家在相处的时候都能诚信、互助,这个国家自然不治而安。同时,道德是法律的基本立足点,法律的正确执行离不开道德,因此,研究政府道德是社会德治法治相得益彰的发展所需要的;政府道德研究是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发展所要求的,如果经济政治文化都得到了很大的发展而道德却发展缓慢,则会导致社会的畸形和不健康。特别是在政府部门,更是被担负了很重的责任。道德研究有利于德治法治相得益彰,从而促使社会和谐发展;
其次,建设道德政府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需要,是善治的需要,为民服务需要良好的道德基础和道德精神,不仅体现在政府的制度、政府行为和行政执行人员身上,还有政府机制运作上,都需要道德的灌溉,这样才能从内而外的体现政府性质。政府的意义在于为民服务,解决民生问题,一个有道德心和服务心的政府,自然会得到大家的认同,也便于树立政府的威信。道德性政府会给社会带来和平和正义,而一个社会的和平和正义又会帮助政府更好地处理工作,所以,有必要研究政府道德。
最后,建设道德政府是社会的需要,是历史发展的需要。政府的道德改善能带来整个社会的道德感的提高,具有领头和榜样作用。同时,政府道德研究有利于民权的保障和民生的改善,更能促进社会发展,但是政府道德制度化是任重道远的,只有我们够坚定够勇敢,才能真正开展政府道德制度化这一事业。
2政府道德制度化的含义与价值
政府道德制度化是根据时代要求提出来的,是符合德治法治相协调发展的社会需求的,是任重道远的。要开始道德制度化建设历程,必须要了解道德与道德制度化的概念及道德制度化的含义及缘起、意义与价值。这样才能理解道德制度化,并投身道德制度化建设。
2.1 道德与道德制度化
何谓道德,《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教科书对道德的定义,“道德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它通过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和人们的内心信念来维系,是对人们行为进行善恶评价的心理意识,原则规范和行为活动的总和”。
道德的特点主要有;规范性,无规矩不成方圆,这样才能使人们在日常行为中感受道德的指南作用;多层次,即道德有基础道德,比如生活中一般存在的不随地吐痰,讲诚信等,也有高尚的道德,比如在国难面前为国捐躯的烈士们,他们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社会性,即道德是社会上约束人们的力量,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必需品;稳定性,即道德是长久积累的在人们心里的,具有稳定性的,根深蒂固的约束力量。由此可见,为什么需要制度化,首先是由于道德本身的特点决定,比如道德的稳定性,使得有些道德的制度化过程变得便捷,中间就省去了人们的一个心理适应过程,其次,制度化更能有益于道德作用的发挥,使一些普通常见的道德被更多的人以法律规矩来遵守,更有利于社会的健康和稳定。其次,因为道德和法律在深层次上是想通的,都是为约束人们的行为而存在,道德和法律的联系是显而易见和深刻的。
然而如何实现制度化,首先需要一个良好的道德环境,这需要通过道德的教育和宣传,才能逐渐培养起健康的道德的社会风气。其次,需要立法保障,这是伦理道德规则化的必经手续,是将蕴藏在人心中的有限道德转化为法律条文的必要条件。最后,制度化的形成和完善需要社会监督,这需要具备道德素养的社会人员才能及时起到监督作用,因此,制度化的过程是环环相扣,紧密相连的,制度化过程需要具备道德素养的人员参与和监督,而社会及人们的道德又需要制度化来培养。制度化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高度的需要,是净化全民道德教育,扶正社会正义公平之风气的必经之路。
由此可知,道德制度化是指:用制度、法律的方法和手段来解决社会领域内的道德问题,是化软约束为硬约束,化无形的道德规范为白纸黑字的法律规定的过程;是伦理道德要求的规则化,它通过外在的具有强制效力的道德规则对个体或群体在各部门、各行业的行为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监督,或从外部激励个体做出合乎伦理道德的行为。
2.2 政府道德制度化的内涵与原则
2.2.1 政府道德制度化的概念
何谓政府道德制度化,即:将道德原则和伦理要求以制度的形式表现出来,并保证强有力的贯彻实施。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要通过对政府道德的制度化,以建立起对公务员、政府制度、行为和机构运作等方面更为有力的制度约束体系,从而提高政府的行政道德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通过对道德、道德制度化及政府道德制度化的概念阐述和理解,再结合政府道德制度化的历史发展,就更容易理解政府道德制度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早在阶级社会中,私有制决定了权利具有私有性。在统治阶级与掌握权力的统治阶级中的个体之间,存在着一个群己关系。群己之间都存在着道德的问题。所以,在阶级社会中,权力也受着道德规范的约束。在前资本主义的社会中,权力为道德规范所制约受到了足够的重视,统治阶级在官吏是否拥有道德意识、是否遵从道德规范即是否有官德的问题上,也是有着严格的要求的。
后来,随着经济发展、政治进步,在社会主义社会,一些风俗习惯以强制性手段成为制度,另一些以良心和自我发现为内心规束的成为伦理道德。为了更好的处理这些矛盾,作为行政机关的政府,道德制度化建设是迫在眉睫的。
2.2.2 政府道德制度化的原则
我国是社会主义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其绝大部分国民是权力的拥有者,享有民主,政府为人民服务。中国政府制度强调以修养自律为主、以外部约束为辅,西方强调以权力制衡为主、以道德自律为辅。比如说美国是联邦制国家,主要采取三权分立的制度。英国是议会制君主立宪制,代表资产阶级利益,也主要采取上下议院权衡权力来处理国家事务,这主要是由于中西对权力制约的路径不同。除此之外,中西政府制度还有这些差别,中国以引导和教育人弃恶从善为主,西方则是以防范和惩罚人的恶行为主;中国政府治理社会以德治为主,西方政府治理社会以法治为主。这些制度上的差别,与中西方人对道德观念和价值观的不同理解是直接挂钩的。
每个国家都有属于符合自己国情的政府制度,而通过对制度的了解才能更深入地探讨制度的道德化,即公共管理的制度、体制和组织的道德化,即要求在制度、体制和组织结构、运转机制的安排中有着道德化的合理规范,包含着道德实现的保障机制,同时,已经确立的制度又是有利于道德因素的生成和成长的,能够对公务员的道德修养的提高有着鼓励作用。
由此得出,政府道德制度化必须遵循一定的道德内涵和价值原则,不然就会乱了方寸,丢了方向。主要包括:制度在确立时,必须依靠科学的指导,遵循道德价值观,符合社会的道德发展要求。制度在运行时,必需要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原则、要起到规范社会道德,提高人们道德素养的作用。最后,在制度完善和反馈过程中,必须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确认道德制度化的最终落实和实现。
2.2.3 政府道德制度化的意义与价值
随着经济发展,法治进步。政府道德制度化是社会发展的需要,是新形势下社会道德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政府道德制度化研究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意义。
首先,政府道德制度化有利于政府部门制度的除旧立新,道德的制度化过程必将伴随着政府规章制度的修改、补充和完善。政府的道德制度化会给政府带来全新的养料,促使政府健康发展。
其次,政府道德制度化是国家和人民的要求,是人权主义和善治思想不断发展的需求。政府道德制度化有利于政府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贯穿道德精神和道德素养,依法为政,以德为政,在人们心中树立起具有良好道德修养的光辉形象,有利于树立政府权威,在日常办事中得到人们的关注和支持。同时,道德制度化有利于政府性质的体现、责任的表达和职能的表现,能更好的为民服务,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精神;
第三,政府道德制度化是公务员职业特点的内在要求。加强行政道德的制度化建设,有助于增强行政官员的防腐和清廉。拒腐防变是公务员在行使公共权力、管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所必须遵循的能力。国家公务员职业的特殊性和地位的重要性决定行政道德必须制度化。
最后,道德制度化所带来的意义不仅在于行政部门本身,更是整个社会正义和美德发展的需要,是树立健康的道德理念知识的基础,是社会健康发展的标杆和基石。
3政府道德制度化建设
所谓政府道德制度化,应包含两个层次,第一层是行政行为和公务员的道德制度化。政府行为道德制度化即政府在处理日常工作与民生问题、社会矛盾时,也应遵守道德原则,承担道德行为责任;行政人员个体的道德制度化,即作为行政人员的个体,在其行政行为中要从道德原则出发,贯穿道德精神,公正公平地处理其与政府、与同事和与人民的关系。第二层是政府机制运作的道德制度化,政府机制是稳定和规范的一种管理模式,机制的运作是规定好并且反复操作的,只有政府行为及人员都走上道德制度化的正轨,才能开始政府机制运作的道德制度化进程,才能保证政府机制的健康和有效的运作。
3.1 政府行为道德制度化
何谓政府行为,是一种行政行为, 涉及到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方方面面。是政府在协调和处理社会系统中的各种关系以使社会朝着既定的目标向前发展的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一切行动,是对于企业、个体、自然人的行为而言的,具有法定性和强制性,同时也是一个动态概念,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而改变。在我国,国家机关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构的管理人员作出的行政行为具有强制性。
政府行为道德制度化应遵循的基本道德原则有:政府要得到人们真心诚意的信任,必须在与人们沟通和交流的时候表现出恰好的道德性,比如说接到人们的投诉或问题询问,必须要有必要的礼貌和良好的态度,在人们咨询过程中要耐心,慢慢解释清楚,最终解决人们的社会问题;此外,政府办事时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增加事务处理整个过程的透明性。仅讲求科学性是不够的,还要讲求道德性才行。所以,我们应重视和加强工作的道德内涵,从公共服务伦理的角度审视我们的行政行为的道德性。
因此,政府行为的道德制度化必须:首先应加强对行政行为的制度约束,政府行为应在制度上要有明确和严格的规定和限制。 “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照规定运作为合法用权,否则就是非法用权;非法用权应当受到法律的追究。如果这种权力运行规范短缺,或者合法与非法的界限不明确,缺乏可以量化的准则,那么,就会造成政府行为的腐败。
其次,应在制度化过程中,增加政府行政行为执行方式、过程和手段的公开性和透明化,政府产生于人民的授权,人民希望政府能够依法行使权力,提供强有力的公共服务,保障相对稳定的政治秩序和环境。因此,政府在处理日常工作与民生问题、社会矛盾时,应接受广大民众的提醒和监督。这样可以促使政府行为遵守道德原则,承担道德责任。“如果政出多门、政策多变、法规执法有失公平等,使公民难以对未来发展进行准确预期,就会导致行为的短期化。”
最后,要确保道德行为的贯彻执行,必须建立对行政行为不符合道德原则和道德价值的严惩规定,加大处罚力度,用规章制度严格保障为政依法和为政以德。这样就能慢慢由自律转变为他律,也能起到政府行为的道德制度化建设。
3.2 政府公务员道德制度化
政府公务员,即为各级政府部门制定政策和提供全面的指导,计划、指导和协调最高管理级别的运营活动,通常情况下是政府机关、党群组织的负责人。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包括各级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及派出机构的工作人员。作为为政府服务的官员,本身必须具备独特的素养,因为公务员的最终工作目的是服务社会,所以在做任何一项工作,其得到的效果都是使得社会服务更便利、更便捷。因此需要有强烈的服务感和使命感。
而政府的公务员道德建设,主要体现在公务员的道德原则和精神价值,及在履行公务时所体现出来的“为政以德”思想、伦理素养及人文情怀。
公务员的不同道德素养会给政府带来不同的后果。那些有丰富的道德积累和人性关怀的公务员,相比那些不诚信、缺乏道德素养、只谋私利、不顾百姓的公务员来说,更能维护政府形象,提高政府工作效率;能更公平正义地处理个人与政府、同事及与公众的关系,更好的为民办事、服务人民。因此,公务员道德状况是政府制度得以落实和发展的关键因素。有道德修养的公务员是社会对公务员的基本要求。是政府形象树立和工作开展的保障。
如何把公务员的道德制度化,可以从如下两点考虑。其一,加强公务员的道德愿望和道德理想追求。要做到这一点,需要加强对行政人员道德责任的教育,公务员要不断学习,树立正确的道德价值观,可以通过讲座、课堂授课的方式,将必要的道德修养记录下来,在日常行为中不断提醒和警示自己,做一个有道德素养的公务员。比如,公务员内部可以有一个道德记录档案,公务员与公务员之间相互学习相互监督,把一些道德或不道德的行为记录下来,供彼此警示。可以举行批评建议会或选出本月度本年度的道德模范,等等类似活动。要定期开展公务员道德制度化会议,共同商讨哪些道德规范在公务员施行过程中可以上升为法律法规,而哪些只能作为内心的良心约束。其二,把道德纳入公务员的培训、评价和考核机制中,在公务员平时作风和作为上,以法制化的手段提高公务员道德建设。
以上都能促使公务员道德制度化,公务员的道德制度化能促使政府成为一个诚信的政府。因为行政人员不仅承担着社会政治职能,而且是公共道德规范的践履者,一个社会的伦理秩序的良性运行首先需要行政人员的支持和维护。所以,公务员道德制度化是非常重要的。
3.3 政府机制运作道德制度化
所谓政府机制,现代汉语词典说“是指国家和政府运用国家权力系统通过行政法令等手段,来确立和推广国家所推崇的价值观念,制定和推行发展的目标,建立和调整社会结构,制定和实施社会运行规则,从而对整个社会发展进行管理、调节的过程和方式。”由此可见,政府机制运作道德制度化即政府在确定社会目标和价值观念等过程中部分道德的制度化和法制化过程。
政府制度的道德制度化为政府机制的运行提供了制度保障,行为和人员的道德制度化建设为机制的运行提供了基础和条件。政府机制是一种管理模式,具有相对独立性和稳定性,即具有自己相对独立且稳固的关系结构、作用方式和功能作用,是一种相对独立和稳定的运作系统;具有和双向互动性,即政府机制构成主体之间的作用过程是互动式的、双向运行的,每个主体都处于不断调整的过程中,相互之间存在着明显的有机联系。
因此,只有政府制度、行为及人员都走上道德制度化的正轨,才能开始政府机制运作的道德制度化进程,才能保证政府机制的健康和有效的运作。行政机制运行道德制度化过程的每一个环节都体现着道德的需求。机制运作时必须充分考虑到政府机制的道义基础和政府的德性,把一些最基本最重要的道德要求直接纳入制度的规范中。首先,在道德建设中,要确立和宣传健康正确的道德理念和精神价值观念,进行社会价值观和道德观的肃整和纠正,摒弃过时的陈旧的道德操守观,制定和推行公民和行政人员最基本的符合道德要求和原则的法律法规,使整个社会具备道德基础和条件,从而保障政府机制的有序运行。
其次,在建立和调整社会结构过程中,纳入道德内涵和原则,以法治德治相结合为条件,依据社会的道德要求、正义公平的原则来调整社会结构。关注弱小的社会底层人民的生活保障和权力保护。
最后,在制定和实施社会运行规则过程中可以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共同探讨和整理可以归纳为法律文件的道德行为。把道德纳入社会运行规则中,比如说,对社会经济运行过程中的诚信缺失或徇私枉法的整顿,以制度化形式增加对道德的硬性规定等等,这些都可以帮助政府机制有条不序的运行。
4我国政府道德制度化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我国政府在道德制度化的建设和发展过程中,无可避免的会遇到很多问题,但是,只要努力奋斗,什么困难都是可以解决。而且,从国内外的道德制度化案例中,可以学到很多方法和措施,对解决我国的道德制度化建设问题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4.1 我国政府道德制度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们党和国家相继制订了一大批有关思想道德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也在政府道德制度化建设中费尽心思,不断完善。可以说,我国行政道德制度化建设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果。但毋庸讳言,也仍存在着很多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对于道德制度化建设缺乏完整的法律规定和强有力的制度保障,缺乏对行政道德制度化建设的具体操作和方向指导;因为存在不是所有道德行为都可以制度化的情况,因此,什么道德可以制度化,什么不可以没有明确清晰的界定,也没有权威的界定人,所以很多法律法规无法正式出台。
第二,行政部门中存在很多不道德行为:首先是由于部分行政人员的腐败和素质低下,往往做出不道德的行为。比如说不守信用、对百姓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