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体检测机构对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贯彻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加强公司对工地试验室的监督,规范工地试验室的管理,确保工地试验室真实有效地开展试验检测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实际情况,江西省宜春金桥道路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工地试验室,是指公司根据工程项目建设需要,在工程现场设置的临时试验室(如业主中心试验室、施工单位试验室等)。工地试验室除了遵守本办法外,还应遵守公司及国家、行业部门的有关规定。
三、工地试验室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遵循科学、客观、严谨、公正的原则,按照公司《资质等级证书》核定的业务范围,在公司授权范围内开展试验检测工作,对试验检测结果负责,对公司负责;在业主单位或施工单位的指导下参与试验检测管理工作,对业主单位或施工单位负责。
四、公司负责对工地试验室进行监督、检查、管理,并对其试验检测工作进行指导,对工地试验室承担管理责任。
第二章 工地试验室建设
五、工地试验室的建设,原则上由该工地试验室任职的试验室主任负责,试验室主任暂不能到岗的由指定试验室临时负责人负责。工地试验室建设应满足工程实际需要,满足合同并符合有关的规定及业主的正当要求,因地制宜,勤俭节约。
六、工地试验室的地址选择:根据业主或施工方指定或工程现场具体情况选择交通运输方便,水、电(三相电)使用方便、行政管理方便且安全的地址筹建工地试验室。工地试验室的面积满足相关规定,并在选址时充分考虑,若工程进场前期由公司筹建组统一选址,应征得公司的同意。
1.避开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段。对大风、高温、低温等自然灾害威胁应有相应防范措施;
2.与高压线路、通信线路和管线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相关要求可参考《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等有关规定;
3.与易燃、易爆品生产及储存区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相关要求可参考《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等有关规定,并应有相应的消防安全保障条件及措施;
4.不宜建在油库、有交通安全隐患的区域和地段;
5.避开产生噪声、振动、电磁干扰、尘烟、液体、固体废物等污染源的地段;
6.交通便利,具有水源、能源、信息交换和协作条件、通信畅通,满足信息化办公需求。
七、工地试验室主任(或临时负责人)根据试验检测场地的具体空间情况,进行工地试验室的装修及仪器设备平面布置设计(工地试验室各功能室设置及空间布置可参考《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标准化指南》设置)。相关的装修计划,报公司审核,由公司批准后进行施工建设;仪器设备平面布置报公司批准(或认可)后进行安装布置调试。
1.工地试验室功能室的设置应根据工程内容、工程量和所开展的试验检测项目等确定;
2.对于路基、路面主体工程,所设立的工程试验室一般应包括土工室、集料室、水泥室、水泥混凝土室、力学室、标准养护室、样品室、留样室、外检室储藏室等相对独立的功能室;
3.各工作室的使用面积要合理设置,满足试验检测工作需要和环境条件要求,同时注意长、宽比例协调,保证整体布局合理、美观大方;
4.有温度、湿度要求的功能室净高超过3m时应采用吊顶或其他合理方式压缩高度,以便保温、保湿且节约能耗;
5.工地试验室应按照GB 50140-2005要求在可燃固体、液体、气体等物质存在的场所配置灭火器,且每个场所灭火器数量不应少于2具;
6.现场检测和现场取样工作过程中如存在安全隐患,试验检测人员应佩戴安全帽等防护用品;
7.在进行样品高温加热操作、试验时,试验人员应佩戴防烫伤的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危险滑坡品时,试验人员应佩戴防腐蚀的劳动防护用品;
8.压力机、万能材料试验机等大型力学设备应安装安全防护网。
八、工地试验室主任(或临时负责人)根据母体试验室授权范围内的试验检测项目和参数以及合同要求拟定试验室的仪器设备配置计划,报公司审批,由公司负责配置;需要新购的仪器设备由工地试验室向公司提出采购申请。补充的部分仪器设备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采购;大宗采购计划必须报公司,由公司统一采购,必要时进行招标采购。
九、公司负责组织协调仪器设备的运输、交验、安装、调试,工地试验室协助配合(必要时请仪器设备供应商协助),安装调试正常后,由公司统一报请检定或校准单位到现场进行计量检定或校准。工地试验室应初步建立仪器设备台帐和档案。
十、工地试验室主要仪器设备,应有统一的,经过公司批准的操作规程,并悬挂于仪器设备旁。工地试验室办公室有关人员职责、工作制度、工作流程、组织机构等上墙资料,应由公司审批后进行印制。
第三章 工地试验室的报验
十一、工地试验室土建工程完工、仪器设备到位检定后,由工地试验室负责人,将工地试验室的组建情况书面报公司,并根据项目业主要求及有关规定,上报工地试验室资质申请的材料。报公司的工地试验室资质申报材料主要是工地试验室审查认定申请表,内容包括授权试验检测机构综合情况、授权试验检测机构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工地试验室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仪器设备一览表、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业务范围表、审查意见表等。
十二、公司应对工地试验室资质申报情况进行审查,合格后,审批工地试验室资质认定申请,由公司负责人对工地试验室主任及其它试验人员进行聘任授权,并附公司资质证书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上必须由公司签署用途日期等,并加盖公司公章后有效。工地试验室应在公司授权范围内开展试验检测工作,超出公司授权范围开展的试验检测工作无效。工地试验室未经公司审批、主任未经公司经理授权聘任的,不得以公司的名义开展试验检测工作。
十三、工地试验室的确认:经由公司审批的工地试验室资质认定申请资料,按要求报监理、业主审查认定。经审查批准后应到当地质监部门备案登记后即可正常开展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工作。
第四章 人员 职责
十四、工地试验室依据合同的约定配备试验室主任和技术负责人必须持有交通运输部质监总站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配备满足合同要求的试验检测工程师和试验检测员均应持有交通运输部质监总站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和助理检测工程师证,也可依据实际需要配备个别试验助理。由工地试验室主任指定专职或兼职的内业资料档案管理员和仪器设备管理员。
十五、工地试验室的试验检测人员,应热心服务于工地现场,熟悉所服务的工程项目,接受所服务部门(业主)试验检测管理工作的指导,共同办公、遵守其相关管理规定。
十六、工地试验室主任由公司聘任,由公司主任授权开展相关试验检测工作,并对公司负责。其它试验检测人员也由公司聘任。公司在对试验检测人员进行授权前,可根据情况对试验人员进行必要的考核,合格后予以授权。
十七、工地试验室主任中途因故更换,工地试验室应报公司,并应得到公司的批准,由公司与项目业主协商后重新聘任新的试验室主任。新试验室主任到岗进行工作的交接后,原试验室主任方可离岗,否则公司将不审批其离岗申请,公司相关部门应配合不予以办理相关手续,直至移交清楚。
十八、工地试验室主任外的其它主要人员的更换,由工地试验室主任审查符合要求后报公司批准备案,并在工作移交完后方可离岗,否则不应批准其离岗,直至移交清楚。
十九、工地试验室所有人员的调离,都应得到公司的批准,调离应由公司批准后,报公司相关部门重新派遣到新的岗位;辞职人员应有书面的辞职报告,并在工作移交、工地试验室主任签字确认后,由公司审核后报公司经理批准。所服务部门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提出更换试验检测人员,无权辞退试验检测人员,确需更换应向公司提出。
第五章 工地试验室监督管理
二十、工地试验室运行期间,根据工程项目情况和试验室运行情况,公司对工地试验室安排内审1-2次/年,内审主要依据《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二十一、工地试验室必须认真参加公司及其他外部机构组织的能力验证活动。
二十二、在每年的12月30日前报送设备检定、校准计划、设备台账。
二十三、工地试验室需公司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时,公司应及时给予支持。
二十四、公司负责组织现场试验检测人员培训和工作必须的取证考核工作,并根据考试结果负责办理检测岗位资格证书。
二十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公司可另对工地试验室提出相应要求和监督检测细则。
附件1:工地试验室筹建工作流程图
附件2:新建工地试验室验收表
附件1:
附件2:新建工地试验室验收表
序号
验收项目
验收项目要求
验收情况
验收结论
1
试验室筹建方案、仪器设备配置计划及审批
1.有无试验室筹建方案并报审;
2.试验室布置图功能划分是否合理;
3.能否满足相关要求;
4.仪器设备配置计划是否上报。
2
申报资料、试验室名称、公章
1.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