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社会保险缴纳方案
随着公司各项工作的逐步开展,为完善员工福利,根据《劳动法》及企业社会保险办理的相关规定,特申请为公司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根据平山县社会保险相关政策,缴纳方法如下:
养老保险:以职工身份参保的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人单位按社会平均工资的20%缴费,职工个人按本人工资的8%缴费。职工缴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社会平均工资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
医疗保险:个人缴纳2%单位缴纳8%,以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
工伤保险:
费率:用人单位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费率,由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经办机构(以下称省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所属行业相应的费率档次和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确定。由单位缴纳,以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
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由于本公司实际情况不建议缴纳。
河北省2012年度平均工资为36166元/人,保底数为年平均工资的60%,即:36166×60%=21699.6元/人。根据规定,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平均工资的60%。以个人实际收入为基础,与平山县上年度平均工资相比较,个人年收入不足平山县上年度平均工资的60%者,按保底数缴纳,个人年收入超过省上年度平均工资的300%者,按封顶数300%的比例缴纳。办理社会保险时需报送企业员工收入情况表即工资表。
现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设计缴纳方案及预算如下:
缴纳方案:建议按照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进行缴纳。
具体预算如下页表:
根据下表所示,2013年1月至2014年1月间每月公司需承担社会保险费用约为188755.2 元,并随着公司员工数量的增加而变化。
按照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人员单位承担费用:
养老保险
工伤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