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面租赁合同
出租方: (简称甲方)
电话: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 (简称乙方)
电话: 身份证号码:
经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成都市春熙路西段39号尚美城百货商场
租赁事项如下:
二、租赁期限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赁金额:壹年 元,大写: 。
四、付款方式:此铺面租赁费的支付方式:为 支付一次(金额:
元,)大写 合同每年一签,租赁合同签订时,乙方须交纳保证金 元,作为铺面租赁、交纳费用、违约责任等事项的履行担保,合同期满由商场检查合格后退还保证金。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不承担因政策、政府行业和不可抗拒因素给乙方在租赁内造成的任何损失。甲方只能退还剩余的房租本金。不作任何损失赔偿。
2、乙方在租赁期内违反商场规定。不能打架斗殴,合法经营,按期间缴纳商场及物管的管理费及各种规费、税收等。造成重大事故,乙方应依法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责任,并有权终止合同,对所收房租不予退还。
3、乙方不得改变所租铺面的建筑主体结构。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质量安全等事故,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经营期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5、甲方如要收回挂面,需在合同期满前30天通知乙方,乙方如需续签,需在合同期满前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