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工作
1999 年,我县社会保险工作由于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
视,主管部门的直接直接指导和大力支持,认真贯彻实施国
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加大社会保险费征缴力
度,努力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强化基金管理,确保离退休
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县经济发展,作出了
积极的贡献。
一、贯彻《条例》精神,强化基金收缴国务院于今年元
月颁布了《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标志着我国社会保
险步入法制轨道, 为社会保险费征缴提供了法律保证。 为此,
县委、 县政府及时召开全县社会保险工作会议, 贯彻《条例》
精神,制订落实措施。劳动行政部门组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
动,印发宣传资料 1 万份,并通过电视媒体作连续宣传,做
到《条例》精神,家喻户晓,不断增强社会保险意识。为了
做好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县政府、县劳动局领导经常带队
深入企业,加大征收力度。县劳动局各职能股室严把基金收
缴关,形成齐抓共管。社会保险费缴纳列入劳动监察重要内
容之一,具有法律保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全体工作人员实
行基金收缴目标责任制,并与工资挂钩,调动了基金收缴积
极性。全县参加养老保险的企业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