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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件
编号:**公司通告01 号 签发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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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信息发布作业指引
1.目的
规范物业对外发布通知信息(含园区告示、短信信息、微信信息、外网发/回帖、对外发函等)的标准及流程。
2.适用范围
适用于XXX物业各城市公司/分公司所辖物业服务中心。
3.职责
3.1.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可授权他人)负责各类提示/通知的审核工作。
3.2.综合行政岗(或项目指定的人员)负责拟定相应通知信息内容。
3.3.客服员负责通知的张贴、发放及撤除工作。
4.作业指引
4.1 内容拟定 原则:所有对外发布的提示/通知均需由物业服务中心经理(或授权人)审核,归口至综合行政岗(或项目指定的专人管理)。
4.1.1综合行政岗在接到内部各专业部门发布需求时, 应确认发布内容、发布方式、发布期限及发布范围等基本信息。
4.1.2综合行政岗报备物业服务中心经理确认后,由综合行政岗(或项目指定的人员)拟定相应通知信息内容。
4.1.3涉及各部门对外的专业类通知信息时,拟定初稿后还需与相关专业负责人或需求提出者核对。
4.2 审核 审核要求:
4.2.1审核人: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可授权他人)负责对所有对外通知信息的审核。
4.2.2审核内容:具体内容、编号、排版、发布范围、发布日期及发布期限(年月日时分) 等。
4.2.3审核方式:包括但不仅限于查看纸质文档、电子版本、电话方式等。
4.2.4审核时效:
常规通知(如园区施药、设施设备维修维保、阶段性温馨提醒、对外短信等)应在 0.5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紧急通知(如临时停水、电、气等突发事件),应在0.5 小时内完成审核,并公示到园区。
重要通知信息(物业简报、物业对外宣传海报、财务报表等),应在 3 个工作日完成审核。
4.2.5所有需对外寄发的函件均需经物业服务中心经理(或授权人)审批。
对外寄或物业接收到的函件均需填写《对外发函件/信息发送登记表》。对律师函、物业催费函等还需单独存档管理。
4.3 发布
4.3.1综合行政岗(或项目指定人员)打印需张贴的通知信息并加盖物业服务中心公章,安排客服员进行张贴,并在《通知/信息发布登记表》上做好记录。
4.3.2短信、微信、外网发/回帖对外发送后,在《对外函件/信息发送登记表》上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