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信息管理作业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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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加强采购信息管理,明确采购信息的保密级别、内容、范围等管理要求,以更好地执行集团信息保密制度,进而维护公司的商业利益。
适用范围
集团及下属公司。
3、 术语和定义
3.1采购信息:在采购过程中产生的所有信息,包括通过任何方式储存和传播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电子信息、书面信息、通过口头传播的信息等。
3.2采购系统公开信息:已对外公开披露或已经相关授权人员确定可对外公布披露的信息称为采购系统公开信息,首次披露须由公司组织进行。
3.3采购系统保密信息:除公开信息外,采购系统内所有信息都称为保密信息。
4、 职责
4.1集团成本管理中心
负责《采购信息管理规定》的制定、修订、解释。
4.2集团总裁办公室
是采购信息保密工作的IT技术实现部门,负责对采购信息保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4.3集团审计法务中心
负责《采购信息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的监控、检查。
5、 工作内容
5.1 保密信息的级别、内容及范围
保密信息根据其保密程度从低到高分为三个级别:内部公开、机密、绝密。
5.1.1内部公开
5.1.1.1内部公开信息是指采购系统内的一般信息,是可在集团范围内公开颁布、阅知的信息。
5.1.1.2内部公开信息包括:以公司名义发出有关合约采购的制度要求、通知通报、人事任免、采购人员名录、涉及采购内容的综合会议纪要等信息。
5.1.1.3内部公开信息阅知范围:集团全体。
5.1.2机密
5.1.2.1机密信息是指需要明确限定其阅知范围,且这一范围根据职能线条、地域、职员层级等通用标准划分的保密信息。
5.1.2.2机密信息包括:项目采购计划、采购专项业务会议纪要、采购工作计划与总结、集团及下属公司采购月报、采购合同台帐、招标文件、供方信息等。
5.1.2.3机密信息阅知范围:集团高管、集团成本管理中心、财务管理中心、相关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业务经办人、下属公司负责人及相关采购业务经办部门分管负责人和经办人、集团审计法务中心。经集团分管领导审批后,可根据信息内容增加相关人员的阅知权限。
5.1.3 绝密
5.1.3.1绝密信息是指涉及到公司成败或重大利益的关键信息,其受限阅知范围一般根据信息的具体内容来确定,通常需要准确到具体的个人或职位。
5.1.3.2绝密信息包括:投标文件、评\定标文件、合同信息(协议、合同)、企业技术标准等信息。
5.1.3.3绝密信息阅知范围:集团招标采购领导小组、招标采购工作小组、评标小组成员、集团成本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业务经办人、下属公司负责人及相关采购业务经办部门分管负责人和经办人、集团审计法务中心。经集团分管领导审批后,可根据信息内容增加相关人员的阅知权限。
5.2 管理要求
5.2.1招标过程管理
5.2.1.1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除各招标采购相关人员外,其他人无权查看有关标书等的任何信息。
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