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业务-社会保险年检
办理条件:社会保险登记满一年后,单位每年应到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年检。
所需资料:
⑴《社会保险登记证》;
⑵填报《社会保险年检表》;
⑶《劳动年审合格证》;
⑷报统计部门的《劳动情况年报表》(私营等非公企业报送经劳动部门核定的《员工名册表》),如无《劳动情况年报表》须带本单位上年末员工工资表;
⑸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
⑹如一个单位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含分支机构)的,该单位须出具书面证明说明情况。并提供由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劳动年审的合格证明。
参保单位办理年检前,应结清欠缴的社会保险费,且劳动年审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