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员工应严格遵守车间车间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确保车间正常生产秩序。
所有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不得擅离工作岗位,违者按旷工处理;上班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玩手机、打牌、嬉戏、打闹等),发现一次罚款20元,再次罚50元。
车间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不服从安排每次处以100元罚款,有谩骂、人身攻击行为者处以500元罚款,并移交公司处理。
员工间应团结互敬,不得吵架漫骂、打架斗殴以及煽动不良风气,违者当事人双方各罚款500元,并移交公司处理。
设备维修人员、电工及其他后勤服务人员必须跟班作业,随叫随到,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对影响生产无故不到者处予50元罚款。
对盗窃公司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移交公司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
酒后严禁到生产现场,违者罚款500元并按旷工处理。
车间考勤管理
车间每天早上8点的定时考勤,除此以外车间管理人员还要对车间各班组进行不定期考勤抽查。
未向车间管理人员请假,考勤不在场且在考勤结束后30分钟内达到现场者为迟到,对迟到人员处以10元/次的罚款。迟到人员应及时销到,未销到者按旷工处理。
未到下班时间,未经车间管理人员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