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办公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它有关规定,参照国内和上海市各开发区的通行惯例,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出租
办公楼事宜,签订《 办公楼租赁合同》(以下称本合同)。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合同。
第二章 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提供的 (装修/未装修)办公室内建筑指标说明。
甲方提供的 办公楼 平面图。
乙方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乙方提供的环境保护告知与承诺。
乙方提供的防汛防台、生产、防火和社会治安安全责任书(附件五)
双方法律地位
甲方系经中国政府批准成立,负责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管理的经济实体,具有中国资格。
乙方将在园区投资建立从事实验室产品的销售。
租用房屋情况
甲方向乙方出租 ,建筑面积共计约为 ,甲乙双方没有异议,作为乙方项目办公的场所。
乙方向甲方租赁本合同第六条所定 办公楼,租期为 ,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有关费用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第六条所定 办公楼的租金为每月 人民币,租金每 个月支付一次,首笔租金应于本合同签订后 天内支付,以后支付日期为
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张江支行开立账户,并保证在合同核定的租金支付日前公司帐户内有足够的金额。房屋租金将由银行进行代扣,乙方须与银行签订房屋租金《收款委托协议》。物业管理由甲方委托上海悦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管理,具体由乙方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协议。
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乙方应支付给甲方 人民币(约合三个月的 办公楼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待租赁期满,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将第六条所定 办公楼交还甲方后,该款项由甲方全额退还乙方(不计息),但如出现乙方应赔偿甲方之情形,则在甲、乙双方对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后才退还乙方,且甲方有权从中扣除赔偿款额。
如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未收到上述保证金,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及时交纳保证金,如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仍未收到上述保证金,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在租赁期间内,使用的水、电、通讯等的公用事业费用,将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物业公司的《物业管理委托协议》及《管理公约》的收费标准计收。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协议》,由乙方向物业管理公司直接支付。
乙方使用的停车位的具体费用和付费方法按《物业管理委托协议》规定及实际实施情况办理。
办公楼使用
甲方应于收到乙方支付的租金和履约保证金 天内正式开出
办公楼《入住通知书》给乙方,以将本合同第六条所定
办公楼交付乙方使用。
第十三条 乙方应于接到甲方开出的 办公楼《入住通知书》后 天内完成装修并正式进驻,否则甲方有权为乙方另行安排租赁场地直至终止本合同。
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其所租 办公楼范围以外的部分;乙方在未征得甲方同意情况下,不得改变其所租用 办公楼用途;乙方保证在此 办公楼内从事的项目不会对周围及园区环境构成任何污染。乙方若有上述 违约行为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本合同第六条所定 办公楼,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除另有说明外,本合同所称配套设施包括供电、供水、电讯、雨水排放、污水排放管线的接口、空调、室内装修及停车场所、区内道路、电梯、楼梯过道等。乙方不可以任何方式损坏配套设施;如有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并承担全部费用。
本合同第六条所指 办公楼仅用于乙方依照合同第五条所述用途自用办公,乙方不得将其转租、转让或作其他用途。
乙方对 办公楼的装修方案必须征得物业管理公司同意方可实施。乙方在安装设备、管道等设施时,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涉及相邻业主所属部位的,应征得相邻业主的同意,不影响其正常使用 办公楼。如有违反,乙方应负责排除妨碍和恢复原状,并承担全部费用。
乙方所租赁的 办公楼在使用期间与他方发生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在乙方租赁期间,如乙方将本合同第六条所述 办公楼全部或部分空置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将空置部分收回。
第二十条 办公楼的外墙和屋顶不得擅自搭建任何附加建(构)筑物。有关 办公楼公用部位管理、区内环境管理等工作均以《物业管理委托协议》为准办理。乙方在使用本合同所定的 办公楼时,必须遵守《物业管理委托协议》。
第二十一条 甲方需要在乙方所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