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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XXXXXXXX 有限公司文件
XXXXX [20XX] 第 XX 号
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一、 目的
为保护公司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国家的相
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的劳动合同的管理。
三、劳动合同及协议类别
劳动合同书、实习协议、劳务合同、聘用合同、兼职合同、合作协议。
四、其他附属协议的分类
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服务期协议。
五、劳动合同及协议应包括的内容
(一)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 劳动者的姓名、
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 劳动合同期限; (四) 工作内
窜和工作地点; 《五)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 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作)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 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
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六、签订劳动合同应包括的材料
劳动者的身份证、 学历证、学位证、际业技能证、职称证复印件、离职证明、
照片、银行卡复印件等。
七、劳动合同及协议的签订
1. 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国定期限劳动合同及以完成一定
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2. 员工入职后一个月内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及相关附属协议。员工应接公司
和当地就业机构要求及时提供办理合同所需材料,壹期不交或不及时提供,导致
劳动合同不能及时办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员工本人承担。
3.离退休、退养、停薪留职、人事储备等人员因与原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故
不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公司工作需要可签订聘用合同、合作协议或劳务合同等,
合同、协议期限不做硬性规定。
生 未毕业的学生到公司进行实习培训的,需签订实习培训协议。
八、劳动合同的期限
1. 劳动合同首次签订期限为一至三年, 劳动合同期满后第一次续签期限为三
至五年。连续签订二次国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可签订无国定期限劳动合同。
2. 公司根据岗位的重要性及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 可考虑首次签订三年以上
合同或一次性签订无国定期限劳动合同。
九、劳动合同的续签
1. 劳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办理劳动合同的人员下发《续
约意见征询函》 进行逐级审批。
2. 部门主管以下员工需经部门直接上级和分管领导意见进行审批; 部门经理、
副经理以上级别员工需经部门总经理、部门分管领导、总坊意见进行审批-
3. 经审批通过后,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办理劳动合同的人员下发《续订劳动合
同意向通知书》给员工本人进行意见征询。公司及员工本人意见一致后方可下发
《续订劳动合同协议书》进行续签。
生 如公司或员工本人任一方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 经双方协商可终止劳动合
同不再续签。
十、劳动合同的变更
1.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台同双方当事人就已经生效的劳动台同条款达
成修改或补充协议的法律行为。
2. 劳动合同签订以后,由于主客观情况的变化,使原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存
在困难或成为不可能时,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经过双方协商达成
一致意见后,可以依法变更劳动合同,对原有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和相关内容进
行修改补充。
3. 劳动合同变更内容需经公司法律顾问审核,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分管领导、
总载审批后方可执行。
十一、劳动关系的解除和终止
1.个人申请僚职-
2.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3. 在劳动合同期或其他协议内有下列情形的, 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或用工关
系,且公司不支付经济补偿:
(1) 符合公司有关制度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条件者;
(2)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贿行贿;
(3)威胁上司、玩外职守、办事不利,情节严重者;
(约违抗命令,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听功阻,造成一定后果的;
(5) 仿效上级主管签字造成不良后果或盗用组织公章、为个人利益伪造证件
者;
(6) 偷穿、复制、搓毁、涂改公司有价值的资料,情节严重者;
(7) 骗取公愧情节严重者;
(8) 严重损害企业形象、组织利益者;
(9)造谓生事、煽动闹事或急工,情节严重者;
《10) 泄敬公司机密信息损害企业形象、组织利益情节严重者;
《11) 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12) 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对完成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
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13) 以招诈、助迪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
员工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