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资质证书管理办法
为顺应公司整体战略发展和企业资质申报需要,进一步规范员工资质证书的管理工作,提高员工取得个人资质证书的积极性,提高员工综合素质以及专业技能水平,以及鼓励员工为公司核心竞争力建设做出贡献,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中的员工资质证书是指应公司业务和企业资质的需要,员工通过国家相关机构考核,取得的国家及相关专业机构认可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第二条 根据公司资质申报要求及招投标需要,每年由行政部制定考证培训计划表。经公司研究后,将员工资质任务下达到各部门,并以此作为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的年度重要工作考核依据。
第三条 与企业资质密切相关和公司急需使用的人员证书(如安全生产、特种工种等),其考试培训、继续教育费用一般由公司承担,此类证书取得后由公司统一管理,除用于公司经营外,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私自使用。
第四条 与员工个人资质关系紧密的证书(如工程师、建造师等)一般由个人出资,公司根据学习和考试进程提供适当的时间和假期,考试通过后,员工将证书交公司审验,符合企业资质条件的持有人,公司给予相应的一次性奖励和月度津贴。
第五条 部门和员工对公司以工作任务下达的考证指标,应重点对待,成功通过后,将证书原件交公司审验,公司按规定予以经济奖励和报销相关费用。
第六条 公司内部和外部单位、个人使用执业(职业)证书用于招投标、各种外部审核等工作时,需由该项工作负责人填写《资料借用(阅)申请单》,经总经理审批后方能使用。
第七条 公司员工拥有的个人资质应注册在本公司,不得注册或挂靠在其它公司,新员工入职时必须如实汇报个人拥有资质,并将相关证书提交公司保管或处置。
第八条 公司鼓励员工取得多种资质证书,符合公司资质要求的,可以享受相关奖励和补贴。
第九条 部门经理和重要岗位员工拥有相关资质证书将逐步纳入员工上岗的必要条件,个人资质是员工晋升和加薪的重要参考指标。
第十条 公司的员工资质证书归综合财务管理部保管,公司出资的(员工考试取得)证书原件交行政部管理,员工有责任和义务进行维护和续展;个人出资公司奖励和补贴的一般由公司保管原件,员工使用和处理应以维护公司利益为前提,并且办理相关手续;个人出资与企业资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