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本科课外培养计划实施细则
为规范课外培养计划学生成绩评定工作,依据《吉林大学本科课外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校教字[2016]64号),学校现就课外培养计划实施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一、成果审核与学分认定
1.课外培养计划实施“档案袋”管理方法,学院为在校本科生建立“课外培养计划”个人专属“档案袋”。通过吉林大学实践教学管理系统实施网上管理。
2.学生申请课外培养计划学分,需提交相应的成果证明(纸质版),经学院审核后方可认定学分。
3.学院组织教务管理、学生管理、实验教学管理人员,组成工作组,针对学生申请成果及相关证明进行鉴别审核,并提交至吉林大学实践教学管理系统确认。
4.学生所提交的成果通过审核后,即可获得学分。完成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课外培养计划学分,即可在吉林大学教务管理系统录入该环节成绩。具体成绩根据完成学分来确定。完成本专业课外培养计划基本学分要求,记60分;每超出1学分,成绩增加3分;成绩上限为100分。
5.学生完成课外培养计划要求学分,所有成果将记载于《吉林大学本科生课外培养计划成果汇总表》,学院加盖公章后装入本人档案。
二、成果提交
1.学生所有课外